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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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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10:0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孔烽、王志坚,合计2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2)。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2)。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823.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主要项目说明及计提依据

(一)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客户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8.18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25.95万元。

各类存货2023年6月30日账面余额、可变现净值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半年度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损失以“-”号填列)-823.37万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65.19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8.18万元。2023年半年度公司共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25.95万元。上述计提、转销或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共将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97.42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304.16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

2.投资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董事会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投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08)。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本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试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收益相对固定的产品。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及相关授权: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实施情况。

(七)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收益相对固定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发表如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