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71 公司简称:物产环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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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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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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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9号)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43.1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865.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042.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823.4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6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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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6,678.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178.0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7,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12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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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年2月6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6,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本次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及2023年5月29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450.00万元及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本次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尚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27,5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178.06万元,存放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以下简称“金义热电”)、“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目”(以下简称“泰爱斯”)予以结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金义热电及泰爱斯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68,645.11万元,此外,上述项目已支付募投项目委托贷款利息1,582.52万元,目前尚有未满足支付条件的未支付项目尾款7,286.02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68.55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尚有9,04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未到期,募集资金累计节余金额为12,908.55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等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以下简称“山鹰热电”)延期。近年来,全球经济下行叠加行业周期影响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鹰热电的建设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项目的实施质量,匹配下游客户端需求,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对山鹰热电投资建设进度实施了动态调整,适当放缓投资建设进度。山鹰热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预计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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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 “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于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产时间较短,因此报告期内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3: 表中数据尾数差异为统计时四舍五入导致。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廖建新、黄铁飞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调整后)》。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经过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王建荣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调整后)》。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8 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7locvxlTe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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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10:00-11: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陈明晖先生,总经理黎曦先生,独立董事周劲松先生,董事会秘书朱方超先生,财务总监王竹青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10:00-11: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7locvxlTe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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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联系邮箱:wchnsa@zme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期任期届满。鉴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