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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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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46 公司简称:江苏索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3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定期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23-03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0号《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949.458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892.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8,407.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3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07.22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13.73万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913.73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活期存款结算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已于2021年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额支付。

[注2]:2021年8月6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该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账号:381006706011000115554)予以注销。

2023年上半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2.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三、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6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4,273.14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2020年8月12日至 2021年4月8日)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公司因受物流等因素影响,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2022年,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受物流等因素影响,建设材料不能按时到场、施工人员不能满员工作,导致总体进度较预期延迟。该项目正组织推进预评估整改和开车前辅导检查整改工作。为了更好地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决定将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

2、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研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系2023年1-6月直接投入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金额。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3-03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二)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三、其它情况说明

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3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兵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充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半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半年报的全文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3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0号《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949.458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892.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8,407.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3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已于2021年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额支付。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近 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余额共计人民币15,372.99元全部转入了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