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终止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3-044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终止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的通知,高扬先生及侯颖女士与黄麒玮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于近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于2023年4月14日与黄麒玮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黄麒玮合计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3,5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3.8085 %),转让价格为 12.07 元/股,转让价款为 163,005,35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7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转让的股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各方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中各方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随之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承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3-045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高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高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610,5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063%),为公司控股股东,侯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205,6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981%),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高扬先生、侯颖女士因质押到期将被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92,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通知,其因个人质押到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拟被进行违约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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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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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高扬先生及侯颖女士本次转让的股份来源于其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和康”)100%股权同时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中以持有的贝瑞和康股权认购获得的新增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即本次转让的股份为“特定股份”。根据高扬先生、侯颖女士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7日、2017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高扬先生、侯颖女士本次减持股份均来源于上述已上市流通股份,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高扬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高扬先生需遵守每年25%的股份限制转让规定。高扬先生本次减持股份均来源于可转让部分,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份转让限制性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高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高扬先生及侯颖女士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种行动人股权被动减持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