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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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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注:2023年5月,公司实施利润分配,以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进行对应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正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41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刘谦、云浪生、吴佐民及独立董事马永义、柴敏刚、程林以通讯形式参会;公司战略发展顾问、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4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召集并委托监事何平女士代为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先生委托监事何平女士代为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4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486,52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48元,募集资金净额266,349.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36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8,629.79万元,具体情况为:1)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98,184.6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98,184.64万元;2)2020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1,465.28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38,057.16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自有资金预先投入16,591.88万元,已完成置换);3)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3,301.89万元;4)202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1,015.53万元;5)2023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4,662.4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245.5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6,526.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545.58万元,通知存款余额9,7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6,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6月28日,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6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投向“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

注2:该专户存储余额为募集资金持有期间的利息。

注3: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西安子公司,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444.57万元向西安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其中增资37,000万元,借款不超过37,444.57万元。相关增资及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西安子公司增资37,000.00万元,提供借款28,15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248,629.7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金额为98,184.6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14号《鉴证报告》,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西安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184.64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并于2020年8月14日完成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245.5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6,526.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545.58万元,通知存款余额9,7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6,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投向“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2022年4月30日,“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实际结余资金21,255.99万元变更用于“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实际投入资金11,917.10万元,账户余额9,742.25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6,000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403.3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文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注1:本表“调整后投资总额”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减少2,797.85万元,其中由于扣除募集资金发行手续费减少3,650.90万元,由于“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为“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包含853.05万元的资金利息。

注2: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1,255.99万元(含利息),用于新增的“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

注3: 造价大数据及AI应用项目投资进度100.13%,超过承诺投资总额0.13%,为该募投项目使用该项目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注4:数字项目集成管理平台项目投资进度100.81%,超过承诺投资总额0.81%,为该募投项目使用该项目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注5: BIM三维图形平台项目投资进度101.26%,超过承诺投资总额1.26%,为该募投项目使用该项目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注6:广联达数字建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已于2023年6月如期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未达100%的原因是项目建设尾款约6,779万元(以最终审计结算金额为准)处于结项审计中尚未支付,项目质保金等约1,669万元(以最终审计结算金额为准)未到支付时点,上述两部分金额将在以后期间按结算进度支付。

法定代表人:袁正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一丹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法定代表人:袁正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一丹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4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486,52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48元,募集资金净额266,349.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364号《验资报告》。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

截至2023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422.1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余额包含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余额700.00万元。

注2:该余额包含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6,000.00万元。

注3:该余额包含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余额9,000.00万元。

注4: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422.10万元,预留3个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后,预计闲置募集资金余额0.6亿元可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降低财务费用,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虽然本次主要投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现金管理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遴选市场信誉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法务部负责相关合同的审核,对现金管理产品发售机构的背景进行调查并给出法律意见;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按季度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现金管理活动。

(7)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控资金安全。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46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若按回购价格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111.1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计划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70,000股。除上述减持计划外,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等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中的以下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价格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1111.1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11.1111万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8月18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7%。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667万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8月18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05.71亿元、净资产总额66.2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1.26亿元、流动资产45.37亿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5亿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73%、8.16%、11.02%,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计划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70,000股。在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王爱华先生已减持股份数量230,000股,减持数量过半,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38%,何平女士已减持股份数量168,000股,减持已完成,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01%,其他人未发生减持。

上述股东减持因个人资金需求,并未知悉本方案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实施,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推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十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等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回购股份事项相关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