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2-053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6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天亮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考核不达标,因此公司对已授予上述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29,7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相关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相关股票期权共计129,74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265名激励对象共计3,177,529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2-052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佘英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考核不达标,因此公司对已授予上述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29,7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世运电路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唐润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润光先生因本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由董事长佘英杰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经核查,佘英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满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世运电路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54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3,177,529份
●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3)。
3、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6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以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8人调整为58人。
8、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6月21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9.61元/份调整为8.41元/份,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13.44元/份调整为12.24元/份。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
注:1、上述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人数为授予登记完成时的人数和数量。
2、在期权预留授予后至登记完成期间,有10名激励对象离职不满足期权授予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10名激励对象合计10万股期权不予登记,并作废处理。
(三)历次调整情况
1、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17日实施完毕,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9,41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646,000元,转增122,823,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32,233,000股。因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份调整为1,04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0万分调整为26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09元/份调整为9.61元/份。此外,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8人调整为302人。
2、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8人调整为58人,预留授予总量由260万股调整为250万股。
3、2022年6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32,249,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2023年6月2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32,175,35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61元/股调整为8.41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13.44元/份调整为12.24元/份。
(四)历次行权情况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无股票期权行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合计可行权3,177,529份股票期权,占首次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的30.55%,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265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因离职,个人层面未达标而不能行权的合计129,74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7月20日
(二)行权数量:3,177,529份
(三)行权人数:265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8.41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19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数为准。
2、合计数与各项数据之和的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未发生《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董事会确认公司层面行权条件已成就。
二、除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有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D”,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0%,本次符合行权的激励对象共265名。
三、上述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265名激励对象共计3,177,529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3)。
3、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6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以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8人调整为58人。
8、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6月21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9.61元/份调整为8.41元/份,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13.44元/份调整为12.24元/份。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考核不达标,不满足期权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拟对上述合计129,7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毕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71名对象调整为266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858,296份减少为 7,728,556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考核不达标,因此公司对上述合计129,7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考核不达标,因此公司对上述合计129,7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9,740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3,177,529份
3、行权人数:265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8.41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7、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权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19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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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数为准。
2、合计数与各项数据之和的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57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唐润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唐润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佘英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佘英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本次聘任总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佘英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佘英杰先生简历
1957年出生,中国香港人士。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现兼任新豪国际董事;世运线路版董事;世运环球投资董事;世运电路板中国董事;世运电路科技董事;唯卓企业董事;深圳斑岩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