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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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冯辉、李炯烽和杨翠玉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冯辉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的物业,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该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康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园区的部分办公区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关联租赁的公告》。
该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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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胡佳佳、林晓东、徐成明、游君源、张纯、袁敏、陆敬波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胡佳佳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的物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该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康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园区的部分办公区域。董事胡佳佳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关联租赁的公告》。
该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出租物业的独立意见
本次出租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外出租物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回报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租赁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租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胡佳佳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属于正常经营需要,具备商业合理性。本次租赁定价依据充分,租赁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纯、袁敏、陆敬波
2023年8月18日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租赁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应按照相关程序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关联租赁定价依据充分、租赁价格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纯、袁敏、陆敬波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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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8月30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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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议案2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 至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
联系人:张利、刘宽 联系电话:021-38119999
传真: 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4、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69;
2、投票简称:美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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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各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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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计划向关联方上海康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威企业”)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园区的部分办公区域,拟租赁面积为9,261平,拟租赁期为9年。环桥路园区系知名建筑设计团队打造的时尚产业园,更好契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且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原康桥东路800号园区部分对外出租,经测算,公司对外出租物业的租金收入远大于本次关联租赁的租金成本,可以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对公司经营情况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康威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胡佳佳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外部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鉴于公司本次关联租赁期为9年,公司将每3年按上述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康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1-11幢、14-19幢
法定代表人:周成建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53024647X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从事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的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成建
关联关系:康威企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康威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海康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租赁的为关联方康威企业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园区的部分办公区域,拟租赁面积为9,261平,拟租物业设定了抵押。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合同定价依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环桥路208号房地产市场租金报告》,根据报告结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环桥路208号物业在咨询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的租金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16元/平方米·天。
经公司与康威企业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租金价格为2.16元/平方米·天,本次租赁合同的金额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上海康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物业: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环桥路208号物业,租赁面积为9,261平。
3、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9年,自该租赁物业交付日起开始计算9年止;租赁期届满,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交付日期:2023年11月1日。
6、免租期:甲方给予乙方总共12个月的免租期,从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算,在免租装修期或者免租期内,乙方无需缴纳租金,但在该期间内乙方仍需缴纳所实际发生的水电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
7、租金:人民币2.16元/平方米·天。
8、租金支付:半年一付。
9、其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因乙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双方同意若关联交易经审议通过的,本协议继续履行,若重议不通过的,木协议白动终止”。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上述对外出租物业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转型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无关联交易。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康威企业的控股股东,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邦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共同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截止2023年7月底,财务资助余额为26,598万。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应按照相关程序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关联租赁定价依据充分、租赁价格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租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胡佳佳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属于正常经营需要,具备商业合理性。本次租赁定价依据充分,租赁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房屋租赁合同》
6、《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环桥路208号房地产市场租金报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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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转型发展的需求,公司总部拟计划迁入环桥路208号时尚产业园,公司计划将康桥东路800号园区部分出租,承租人为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为9年,首年租金为(人民币)31,130,000元,每三年上浮5%计算年租金。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永和支路235-255号3幢101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永和支路235-255号3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郑方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6873868698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橡塑制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郑方华、李清珍
实际控制人:郑方华
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物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库升服饰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800号物业,该物业宗地面积5.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2万平方米,物业设定了抵押,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自取得该物业后一直作为自用办公园区使用。
公司聘请了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出租物业的市场租金进行评估,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800号房地产市场租金报告》,在咨询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的年租金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0,300,000.00元。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租赁物业: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宗地面积56536平方米,建筑面积32202.84平方米。
3、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9(玖)年,租赁期届满,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免租期:首次免租装修期为8个月,从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算,分期分批交付的,免租装修期分期分批计算,租赁期的最后一个月为免租期,在免租装修期或者免租期内,乙方无需缴纳租金,但在该期间内乙方仍需缴纳所实际发生的水电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
5、租金:首年租金为(人民币)31,130,000元(叁仟壹佰壹拾叁万元整)且前三年的租金标准固定不变,按照租赁物业“分期交付”的实际交付日期计算。从2027年4月1日起租金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之上,每三年上浮5%计算年租金。
6、租赁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计人民币7,782,5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柒拾捌万贰仟伍佰圆整)。甲方收取上述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7、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每4个月为一期,每4个月支付一次,每期租金到期前15天(含当日)预先支付下一期租金。上述付款日期逢法定节假日的,则相应提前。
8、生效与争议解决: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该租赁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上述对外出租物业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转型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对公司经营情况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出租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外出租物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回报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1、本租赁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相关法规政策变更或交易对方履约能力降低,则存在不能继续履约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租赁合同》;
5、《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800号房地产市场租金报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