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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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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28 公司简称:中国电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27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研”)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意具体现金管理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授权财务总监审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3,95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49.87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85,800.13万元人民币,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上述投资的收益率水平受到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签署现金管理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3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28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电研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为深入推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坚持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加大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单位之间的协同合作力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水平,预计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与前述关联人的交易事项及规模将增加。2023年8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与关联方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单位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21,700万元。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汉军先生、陈立新先生、仲明振先生、焦捍洲先生及汪冰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增加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业务安排,拟增加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单位等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础为相关交易类别于2022年的实际发生额。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单位

(1)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一条规定;

2.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单位包括: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七条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收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额度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从关联人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是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确定,一般不高于市场交易价格,因此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此外借助关联人所在地区的团队与资源,可解决距离产生的效率问题,更好地为所在地的客户服务,进而推广现有业务。

因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可与关联人在产业链上存在互补关系,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商品、提供劳务,有助于加强对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公司与前述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30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秦汉军先生、陈立新先生、朱峰先生、李良寿先生、徐志武先生、汪冰先生6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奕华先生、柳建华先生、邓柏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柳建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任期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王惠芳女士、练德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邱银秀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邱银秀女士将与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仲明振先生、焦捍洲先生及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昆跃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秦汉军先生,196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技术员、电工设备分所副所长、电力电子装置分所所长;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兼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础件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汉军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广州凯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立新先生,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主任工程师、副主任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试验装备与工程分公司经理;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成套公司副总经理、成套公司总经理;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成套事业部部长;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副总经理;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流);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立新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广州凯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峰先生,196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研究室主任、院长助理、副所长、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国机精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洛阳轴研科技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良寿先生,197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科技处处长、重庆材料研究院监事会主席、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军工管理办公室)副部长兼科技管理处处长。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军工管理办公室)副部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良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志武先生,1969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历任温州西山特陶集团标准计量管理处处长、总经理助理;正泰集团企划委员会副主任;正泰集团投资中心总经理、团委书记、董事、董秘;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及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志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冰先生,1970年1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战略发展部)主管;国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总监、执行董事、总经理;国机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奕华先生,195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南洋电器厂研究所工程师;广州市机电工业局科长;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奕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柳建华先生,1980年7月出生,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历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师资型博士后、讲师;中山大学金融学系副主任、会计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趣炫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专业硕士项目主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考乐教育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指尖跃动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柏涛先生,197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任合伙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安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岭南(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管委会主任。现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柏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惠芳女士,197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财务职员,上海华隆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机电广告公司财务总监,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惠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练德慧女士,1974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职员、总经理助理,国机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兼国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财务资金部部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练德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邱银秀女士,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电气控制公司市场部秘书,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银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3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电研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控制风险,并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其之间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中国电研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王惠芳女士、练德慧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26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研”)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5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66,474,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73,025,943.40元,于2019年10月3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开立的(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9,377,783.4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5,089,777.5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9,058,900.00元,投入项目资金人民币396,030,877.5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19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7,213,582.17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449,552.86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8,921,350.68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8,301,600.00元,投入项目资金人民币410,619,750.68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218,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829,373.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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