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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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3-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3-056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8 月 2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一明先生《关于提议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一明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8月22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朱一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 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35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15,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666,906,348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35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59.2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35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111.1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朱一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3-055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3年8月21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074.38万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7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3年7月21日

2.授予数量:1,074.38万股

3.授予人数:1009人

4.行权价格:86.4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3年7月21日为授予日,并向1014名激励对象授予1,079.92万股股票期权。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股票期权共计5.54万股,因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1009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1,074.3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1%。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3)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

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兆易创新期权

2.期权代码(分四期行权):1000000440、1000000441、1000000442、1000000443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8月21日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21日。

经测算,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合计为32,858.38万元,则2023-2027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