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26 公司简称:华电重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销售合同40.71亿元,同比增加32.74%,另外,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17.70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64亿元,同比减少30.57%;实现利润总额0.63亿元,同比减少53.13%;实现净利润0.59亿元,同比减少41.94%。从具体业务来看,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65亿元,同比减少57.44%;热能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7亿元,同比减少26.80%;高端钢结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47亿元,同比减少9.14%;海洋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1亿元,同比减少51.04%;氢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4亿元。

(二)新业务、新产品情况

1、综合能效提升业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完成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3060”目标,各能源企业纷纷采取相应措施。燃煤机组作为各大电力集团的发电主力,在提高煤种适应性、改造老旧设备、提升可靠性、降低能耗和厂用电等方面有较大需求。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模式,对先进节能降耗技术、灵活性改造和智慧控制技术进行研究及应用,逐步推动相关技术成果转化,助力燃煤机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

公司开展综合能效提升业务的主要技术路线如下:

1)火电机组先进节能降耗技术研究及应用

研究目标:掌握火电机组系统诊断技术,具备形成定制化解决方案和工程实施的能力,通过现有火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的落地实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火电机组综合能效提升技术、产品和装备等核心能力,使机组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机组先进水平,并进行推广应用。

研究内容:基于火电机组系统优化、设备升级、智能控制等方面展开节能降耗技术研究。重点开展热力系统优化、升参数改造、汽轮机高效通流改造、机炉耦合优化等技术研究来提升机组能效水平,实现能量深度回收,能源梯级利用,通过冷端核心技术开发,解决机组运行背压偏高、电耗过大等问题。

2)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技术研究及应用

研究目标:为应对可再生能源消纳需求提升的现状,选定改造需求迫切,预期收益较好的电厂进行灵活性改造,使其在日常生产运行中具备宽负荷运行及深度调峰的能力,以提升市场竞争力。

研究内容:通过课题研发、外部技术引入等方式对锅炉低负荷稳燃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利用冷/热风加热、低负荷给水加热、宽负荷脱硝等专项技术,对热水罐储能、火电机组熔融盐储能深度调峰技术开发及多热源耦合技术进行研究推广,增强机组宽负荷运行及深度调峰;实现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技术的应用。

3)火电机组智慧运行技术研究及应用

研究目标:针对火电机组运行中面临的煤种多变、厂用电率居高不下、老旧机组故障风险偏高等现实问题,充分利用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传统火电产业智能升级,加快数字化智慧电厂建设,选定示范电厂进行推广应用。

研究内容:结合自身在锅炉燃烧、电厂冷端的技术能力,构建物理模型及算法开发,依托大数据平台,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燃烧优化、智慧冷端、设备劣化预警等电厂机器服务系统,将开发吹灰优化、再热蒸汽温度优化、辅机节能优化等分系统以模块化的形式纳入整体智能服务系统,以实现更大范围的智慧运行。

2、氢能业务

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出台《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将发展氢能首次上升到国家能源战略。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在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明确了氢能在构建新型能源系统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国氢能产业发展制定了明确的路线图。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下,2022年,安徽、宁夏、湖南等省份相继发布40余项相关政策,促进当地氢能产业的发展,国内传统大型能源企业不断加大在氢能领域的投入力度,氢能产业链日趋完整、商业化运作逐步成熟,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核心、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驱动模式下,我国氢能产业前景广阔。

公司自2020年筹划发展氢能产业,发展目标是以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安全、低碳的产品和服务为核心价值,以系统设计与工程总包为龙头,以核心高端产品的研发与制造为支撑,以满足多样化的能源服务需求为导向,定位于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用氢等技术开发、装备制造、工程总包及项目投资、运营为一体的能源服务商。公司强化技术资源统筹,承担了多项重点科技项目,牵头申报的北京市氢能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获得北京市经信局批复,承担的华电集团“十大重点科技项目”制氢课题研究相关成果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的验收,投资并控股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快速获得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等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拓展相关产品在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上的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氢能业务的产品技术研发及市场拓展,承担的华电集团“十大重点科技项目”制氢课题相关成果已经完成结题,1500Nm3/h碱性电解槽已完成初步设计,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项目稳步推进,积极跟进青海德令哈3MW光伏制氢项目;为客户提供以氢能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带动可再生能源资源布局的思路、新能源基地规划或技术方案,协助获取可再生能源项目资源;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建立交流与合作,全面推进科技研发和项目攻关;根据氢能业务的推广与氢能下游应用市场开发情况,开展包括掺氢燃机应用技术、分布式供能技术等方面的集成技术研究。

3、智慧港机业务

2021年,为抢抓市场机遇,更快地推动首创新型港口装备技术的成果转化,公司与唐山港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澳傅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蓝海起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华电蓝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港口先进装备的研发、设计、孵化、推广,致力于成为高效、节能、智慧型港口高端装备及自动化码头装卸系统方案提供商。华电蓝科拟以公司首创研发的一系列新型港口装备关键核心技术为业务发展基础,以港口装卸高效化、智能化、节能化为研究目标,聚焦与突破制约港口装卸效率及智能化水平的关键难题,通过充分发挥股东各方在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快速推进高效智能港口机械装备核心技术攻关、创新科技成果落地及产业化推广。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高效穿越式岸桥首台套示范项目,已完成制造、发运和安装工作,正在进行现场调试。

4、重力储能业务

公司成立垂直矩阵式重力块储能技术研发攻关小组,申报华电科工重点课题《垂直矩阵式重力块储能系统的技术攻关和工程技术研究及应用》,集中优势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并与华北电力大学、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中国电科院等国内知名院所进行合作,共同开展重力储能技术研究。

公司利用现有技术、工程承包和制造优势,正在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将重力储能系统引入新能源基地建设中。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3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7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7日

至2023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周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会议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冰冰、王磊

(2)联系电话:010-63919777

(3)传真号码:010-63919195

(4)电子邮箱:hhi@hhi.com.cn

(5)邮政编码:100070

(6)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0层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根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依据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拟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持的6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应减少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由116,666万股减少至116,66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6,666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16,660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鉴于前述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原《章程》中其他内容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11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2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4]第1-00082号)。

(二)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4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四)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

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35,809.32万元,其中:2014年12月12日提取募集资金15,108.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年4月14日提取募集资金5,200.00万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中“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5年4月8日出具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5]第1-00416号)。2015年1月7日提取募集资金3,501.3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年12月25日,提取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增资。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对该增资款进行专户管理,于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0日、2016年7月4日合计支付货款11,999.94万元。截止2023年 6月30日,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5,200.00万元,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8,609.38万元,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1,999.94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5,809.3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募投项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部分IPO募投项目,即“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2,688.68万元(占IPO募集资金净额的29.5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已于2018年6月12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2018年7月4日,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688.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12日,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结余募集资金0.0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使用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688.6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部分IPO募投项目,即“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66,082.00万元(占IPO募集资金净额的45.71%)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已于2022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2022年12月30日,公司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和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6,082.00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3,169.1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使用“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6,082.00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3,169.1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董事赵胜国先生、独立董事王琨女士、吴培国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5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通过此议案。

关联董事彭刚平先生、樊春艳女士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审计委员会意见:“我们对《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华电财务公司已取得金融许可证,能够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华电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我们审阅了公司《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华电财务公司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能够有效管控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并注销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债权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1名已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律师法律意见:“1、公司本次解锁、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调整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2、公司本次解锁、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因回购注销60,000股限制性股票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意公司根据注册资本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828,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我们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进行了审查,结合公司及激励对象对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我们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828,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73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和解除限售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828,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律师法律意见:“1、公司本次解锁、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调整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2、公司本次解锁、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七、《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彭刚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刁培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樊春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郭树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袁新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1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