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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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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92 公司简称:爱科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

(一)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9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顾新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27日,并同意以21.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授予6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6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

1、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P=21.26-0.24=21.02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从21.26元/股调整为21.02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313,90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

(一)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9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顾新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27日,并同意以21.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授予6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3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均为2022年,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 “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业绩均未满足对应的考核要求,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5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241,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1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均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3,900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人已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人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另因公司2022年业绩未满足对应的考核要求,不符合归属条件,所以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合计313,900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专人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小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小卫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从21.26元/股调整为21.02元/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人已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人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3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因公司2022年业绩未满足对应的考核要求,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241,600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董事会同意以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3,900股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专人等形式通知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玲瑶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从21.26元/股调整为21.02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合计313,900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8号文《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17.7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19.8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4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542,280.43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1,822,901.32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5,044,469.19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0,123,708.58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0,123,708.58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4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同意公司增加“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海外实施地点。上述事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6月30日

单位: 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于2020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2年8月末项目达产,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计算期间为2023年1月至6月,由于该项目建成达产至本报告截止日运营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故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