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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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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26 公司简称:菲林格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39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本年预计投入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7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17.56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45.18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1、2017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4)委托理财方式及期限

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企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2.使用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委托理财风险分析

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有关会计科目列示等具体会计处理方面对公司的影响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人民币投资理财产品。

(三)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l、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项己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41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注1、注2: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5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做适当调整,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变更后的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拟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

注3: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半年,上海市受客观因素影响冲击较大,全市的人员出行、物流调度等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致使项目所需部分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进度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受制于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迟,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暂时无法配置,致使信息化项目同步延迟。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8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受公司供应链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致使项目所需部分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进度均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进展。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受制于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迟,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暂时无法配置,致使信息化项目同步延迟。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募资资金专户大额理财情况,华瑞银行理财产品“单位C类定期存款合同”,合同金额7,000万元,合同期间2023/6/22-2023/9/22。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五、为保障募投项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要求设备部、信息部制定合理、详细的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方案,加快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进度,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和组织协调,推进项目进度。同时,公司指定相关部门专人负责与项目方的沟通与协调,严格监督募投项目按计划推进,配合做好相关后勤保障,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工。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由于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受公司供应链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致使项目所需部分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进度均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进展。

本次调整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43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菲林格尔智能家居(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家居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0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0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全资子公司智能家居公司的业务流程,更好地解决智能家居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账期结算问题,提高整体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为智能家居公司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作为担保人,保证在智能家居公司(被担保人)未向相关供应商偿还或足额偿还到期货款时,在未履行的到期债务范围(包括到期的应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内负责清偿,并在收到相关供应商关于到期债务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履行清偿责任。

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保证有效期至被担保人最后一笔到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期限以被担保人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占用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额度,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菲林格尔智能家居(上海)有限公司

(二)保证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相关供应商

(四)担保金额及范围:

1、保证责任金额:保证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2、担保范围:到期货款(包括到期的应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五)保证期间:有效期至被担保人最后一笔到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期限以被担保人实际签署的业务期限为准。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是否有提供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具体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智能家居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账期结算问题,提高整体的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基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决策效率。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8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注: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36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东方美谷JW万豪酒店董事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于工作原因,董事Jürgen V?hringer先生、Thomas V?hringer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ürgen V?hringer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Jürgen V?hringer先生、丁福如先生、吕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苒洲先生、李诗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Jürgen V?hringer,男,1959年出生,德国国籍,1986年起担任德国菲林格尔控股有限公司(V?hringer GmbH)执行董事,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丁福如,男,1962年出生,新加坡国籍,1995年3月至1995年12月任公司前身新发展真空董事长,1995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菲林格尔(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亚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吕啸,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滨特尔北京公司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凯士比集团通用工业事业部副总裁;2022年9月至今任新发展集团常务副总裁。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苒洲,男,汉族,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00年7月任湖南省国土规划院会计、主管会计,2000年8月至2003年8月任湖南电视台《财富中国》栏目记者、驻沪记者、驻沪首席记者,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任新华社《了望东方周刊》杂志财经栏目责任编辑,2005年3月至2010年2月任上海国资文化传媒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资》杂志社副总编,2010年3月至2015年2月任第一财经日报财经新闻中心副主任,2015年3月至2021年3月任恒泰期货研究所所长,2021年4月至今任上海赢仕投资首席经济学家。李苒洲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李诗鸿,男,汉族,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党员,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上交所-华政博士后,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台湾大学访问学者、香港树仁大学访问学者。上海市晨光学者、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湾区法商研究院高级研究员。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华东政法大学一上海证券交易博士后,2013年7月至2019年6月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讲师,2015年7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副研究员,2019年7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导。李诗鸿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37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东方美谷JW万豪酒店董事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斌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人民币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6.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范斌先生、凌宇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范斌,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2年2月至2010年9月,任上海康桥半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金大元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今,历任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2、凌宇静,女,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2013年担任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13年至2014年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14年至2017年担任上海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务主任兼行政人事副总监,2017年至今担任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2020年起担任江苏菲林格尔监事。公司第三、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38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5,766,633.16元。2023年1-6月共使用募集资金14,620,118.14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12,213,653.4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募资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包含定期存款7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9.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8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9年8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0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8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8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会议召开日,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2018年8月29日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2019年8月28日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5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做适当调整,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变更后的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3、2019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

4、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

5、2021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

6、2022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17,814.61万元,超出募投金额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总额及明细进行调整。

7、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8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开工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拟竣工时间为2023年8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处于工程建设中。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4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0.8亿元。

●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储存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7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17.56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45.18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下转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