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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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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调低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起,调低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和《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方案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方案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本次因调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上述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