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9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组海四达电源后,公司加快完成新能源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控股子公司海四达的产能布局,增强新能源业务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30GWh钠离子及锂离子电池与系统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年产30GWh钠离子及锂离子电池与系统,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一期投资约30亿元建设12GWh方型电池项目;二期投资约30亿元建设6GWh圆柱电池项目;三期投资约42亿元建设12GWh方型电池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珠海市完善的储能产业应用体系和完备的人才力量,在富山工业园新建6GWh储能电池及其系统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将重点面向海四达在新型电力系统、智能光伏、工商业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大方型电芯及系统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新能源产业基地规划布局已完成,江苏启东工厂、湖南浏阳工厂、广东珠海工厂将是海四达储能产业未来大规模发展的重要支撑。公司目前拥有3Gwh三元圆柱电池产能、1Gwh方型铁锂产能;在建7.3Gwh方型电池产能;待建18Gwh电池产能(浏阳一期和珠海工厂);规划18Gwh电池产能(浏阳二期、三期)。充足的产能将为公司下一阶段的快速成长提供重要的平台支持。新能源储能业务是公司未来核心的战略发展方向,拥有规模化电芯产能是公司战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并且随着公司钠离子电池的快速推出和中试应用、光储事业部的成立、核心客户的深度合作,公司将快速成长为储能行业的优秀公司。
2、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23年3月,本公司设立天津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23年6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设立湖南海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海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171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23 元/股,发行股数 96,084,327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79,026,992.21 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发行获配的15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专门缴款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 08405 号)。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将相关股份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该新增股票已于2023年8月9日完成登记上市。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9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4,69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59%;实现营业利润23,601.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8.76%;实现利润总额24,05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4.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33.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64%。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 万元。
本议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9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9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简称PP)等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品种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PP等原材料。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四、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