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88 公司简称:石英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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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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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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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 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准则解释16号要求,对首次施行准则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年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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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调整数未经会计师审计,最终调整数以2023年度审计数为准。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相关项目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按照规定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5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8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08月24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独立董事蒋春燕、解亘、肖侠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石英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石英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6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8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08月24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出席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卫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