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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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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5版)

2023-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及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9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金融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需);

(3)产品备案/批复材料(如需);

(4)《账户开户/销户申请表》;

(5)《账户类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

(6)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人、账户类经办人、账单收件人、预留交易印鉴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印鉴卡》;

(9)《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10)《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1)《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2)《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受益所有人证明材料;

(14)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材料(如需)。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交易相关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办理人民币份额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办理美元份额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美元专户:

账户名称: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 31014500000220013063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SWIFT CODE: PCBCCNBJSHX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9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摩根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代码:“摩根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人民币A:019172”;“摩根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人民币C:019173”;“摩根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美元A:019174”;“摩根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美元C:019175”

(三)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30 -15 :00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相关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机构需在验资报告中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法定代表人:王琼慧

总经理:王琼慧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二)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3.5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法定代表人:郑杨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朱萍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925室(100033)

电话:010-58369199

传真:010-58369135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嘉里建设广场一期805室(51810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2、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9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金诗涛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金诗涛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