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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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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7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3-022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5月1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23日《关于同意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7号)注册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621,14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6,483,781.56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1,634,428,187.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68439_B01号)。

(二)募集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和结余金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未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其中: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软件园支行购买的大额存单和七天通知存款,于6月末未到期赎回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0,000,000.00元和人民币150,000,000.00元;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华锦绣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于6月末未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进行说明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1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将募投项目“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65,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35,000万元;将募投项目“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 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0,000万元;将募投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 25,000万元;将募投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40,000万元;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2,442.82万元,调增为人民币22,442.82万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事项已于2022年12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公告》(编号:2022-045)。截至2023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请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3-023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议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减资金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入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