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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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可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公告

2023-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投资。

一、有关情况说明

1.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或其他类似表述的,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等前提下,可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投资。

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3.本公司在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做好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后续本公司旗下新增基金如果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亦可投资北交所上市的股票,届时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

二、风险提示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基金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该类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对技术依赖高、迭代快、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能力较弱,存在因产品、经营模式、相关政策变化而出现经营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或面临较大波动,个股投资风险加大。因此,基金在追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须承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小企业不确定性更大的风险,基金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面临无法盈利甚至可能导致较大亏损的风险。

(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差别,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较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

(3)企业退市风险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上市企业退市情形较多,一旦所投资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进入退市流程,有可能退入新三板创新层或基础层挂牌交易,或转入退市公司板块,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将该企业调出投资组合,从而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流动性变差、变现成本较高以及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4)流动性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门槛较高,初期参与的主体可能较少;此外,由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规模小,部分企业股权较为集中,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若投资者在特定阶段对个券形成一致预期,可能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5)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宏利全能

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公证机关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7层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电话:010-65543888-8014

在信封表面注明:“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9月8日,即在2023年9月8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一一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本次大会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列明的指定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表决票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计票

(一)本次大会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大会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23年9月24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表决票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表决票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一)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二)《关于持续运作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理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一)召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4006-988-888

邮政编码:100026

网址:www.manulifefund.com.cn

(二)监督人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联系人:许俊

联系电话:010-66594942

(三)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 7 层

联系人:林永梅

联系电话:010-65543888-8014

(四)见证机构: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A座28层

联系人:薛志宏

电话:010-66578066

九、重要提示

(一)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平台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咨询。

(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议案》

附件二:《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议案

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为实施持续运作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附件二: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为受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请填写:

受托人的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以上表决意见是持有人或其受托人就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3、表决票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3年9月24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卡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以上授权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4、持有人多次授权,且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持有人多次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的,视为同意其授权的机构之一为受托人。

5、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