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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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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4版)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三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钟广宏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3-029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胡海荣先生和高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监事代表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2023年8月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张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备案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非职工代表候选人胡海荣,男,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国里昂商学院EMBA。2002年至2006年,任娃哈哈云南分公司区域经理;2006年至2008年,任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2013年,任青海合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2018年,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湖南分公司总经理。

胡海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58万股。胡海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非职工代表候选人高列,男,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安全工程(保险方向)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7年,历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财产险两核专员、广西分公司财产险理赔部总经理、顺德/高明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2018年,任恒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保险业务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大客户开发中心总经理。

高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职工代表候选人张峰,男,1982年4月17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6年,任中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会务主持;2006年至2008年,任贵州通信服务公司会计;2008年至2014年,任贵州移动通信集团贵州分公司市场部产品经理;2014年至2020年,历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贵州分公司总经理。

张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 301428 证券简称: 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3-030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规定,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6.3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66,675.4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681,225.1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2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604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369.90万元,包括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800.00万元、支付上市发行费(不含税)2,569.81万元、支付转账手续费0.09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5.63万元)余额为35,642.4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68.12万元,与上表中合计期初存放金额差额部分为报告期内尚未支付的和已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并于2022年8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5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车主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及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比对表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3-031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14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8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南园科教街1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1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3项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提案4、5、6项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第4项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第5项应选独立董事3人,第6项应选举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每个候选人获得的同意票数需达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提案4、5项议案属于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1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南园科教街188号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玲玲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南园科教街188号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6815065

传真:0851-86815065

邮箱:sjhtzqb@sjht.com

邮政编码:550014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需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428”;投票简称:“恒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4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形式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票填写说明:

注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各位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画√。

注2:在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各位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同意”栏内写明自己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