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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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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福忠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8.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4.60元,募集资金总额1,051,819,64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7,267,0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552,6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5月12日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0006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8,893,514.37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6,367,527.27元,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525,987.1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734,399.2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1年5月,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2021年11月,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已销户。

2021年5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北依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国新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2年12月,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已销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4,448,416.20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0,961,309.07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487,107.13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1-03279号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将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6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将及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6月2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3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不超过2.80亿元(含2.80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卫生材料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项目一一宠物尿裤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卫生材料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项目一一宠物尿裤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2.85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时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因此,上述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70)。

2、“卫生材料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项目一一宠物垫项目”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卫生材料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项目一一宠物垫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257.16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目前,节余资金中有8,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公司将在以上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将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将该等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待全部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到募集资金专户并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3,373.44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1,990.3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182.8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公司募投项目“卫生材料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项目一一卫生护理材料项目”受2022年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人员流动、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部分设备在安装调试,未来公司仍会加快推动项目的进程,争取早日使该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制表单位: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报告期内,部分生产线在陆续调试过程中,投产的生产线生产宠物垫4.88亿片、生产卫生护理材料6,030吨。

注2: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产生737,156.21元的利息收入。

注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福忠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若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363,636股至2,272,7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区间为0.7375%至1.229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

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做相应调整。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272,7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92%。若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63,6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3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施回购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不得实施回购的期间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文件对公司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进行调整,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并及时披露。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6)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3年9月11日14:0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备查文件

1、《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若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363,636股至2,272,7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区间为0.7375%至1.229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

监事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做相应调整。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272,7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92%。若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63,6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3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施回购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不得实施回购的期间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文件对公司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进行调整,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并及时披露。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备查文件

1、《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依依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若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363,636股至2,272,7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区间为0.7375%至1.229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如果回购方案未能获得审议通过,以及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全部转让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做相应调整。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272,7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92%。若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63,6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3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施回购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不得实施回购的期间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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