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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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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潘肇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

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晟绿能”)的股东深圳市晟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世环能”)以及深圳海辰光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辰”)拟分别将持有的建晟绿能18%、17%股权转让给广东佛能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佛能”)。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但公司基于对自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拟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深圳市晟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宇明

注册资本:13,920.0377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软件小镇40栋2楼20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发电设备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设备租赁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售电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沼气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气、生物质能发酵沼气、发电机组余热开发利用、沼气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和设备开发、生产与销售,包括气体收集、净化和预处理、除臭处理、火炬燃烧、脱硫、制热、制冰、炉窑焚烧、甲烷提纯的工程建设和设备开发、生产与销售;分布式能源投资;热电联供。

股权结构:刘宇明、魏晶媛夫妇为晟世环能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与晟世环能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晟世环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海辰光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成瑞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25号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22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深圳钒锂光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海辰100%股权。

公司与深圳海辰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深圳海辰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

企业名称:广东佛能售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永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8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153号勤学广场4号楼4H2-01室

经营范围:持有效审批证件从事供电营业;承接电力工程建设、电力业务扩充工程;承接、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变电设施工程;安装、维修、试验:输电、配电、变电工程的设备安装、维修、试验、维护;电力规划、设计、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电力技术开发研究;维修仪器仪表修校;生产、加工自动化控制及电力设备、器材;销售:电力设备、电力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陈永梅持有广东佛能95%股权,关亮雄持有广东佛能5%股权。

公司与广东佛能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广东佛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CDB95H6A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吴仲起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29楼05单元(住所申报)

7.成立日期:2023年3月27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10.截止2023年6月30日,建晟绿能总资产为1,213.91万元,所有者权益1,192.7万元;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2.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建晟绿能于2023年3月底注册成立,暂未实现盈利,但目前市场开拓工作推进顺利,签约项目将陆续开展施工建设工作。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经查询,建晟绿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建晟绿能3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500万元(已实缴270万元),股权转让交易总价为270.000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而定,定价公允、合理,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建晟绿能的控制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建晟绿能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新股东广东佛能是扎根佛山本地及大湾区的企业,在佛山以及大湾区的客户资源协同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且在储能领域也具有很好的资源协调能力。新股东广东佛能的加入将对建晟绿能的光伏和储能业务在佛山以及大湾区的发展起到很好的积极作用。公司同意建晟绿能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优先受让权,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放弃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3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在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放弃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35%股权优先购买权。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39,519,267.44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8月23日出具的(2023)川11民初37号《受理通知书》,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从文

2.被告一: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叔勇

被告二: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岚

被告三: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辉

被告四:乐山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兰波

被告五: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杜驰

(二)案由

公司因被告一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拖欠嘉瑞大道-瑞祥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向公司履行支付工程款等款项的义务。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工程款132,065,635.7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128,103,666.72元自2022年4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3年8月14日为6,512,648.09元;剩余的3,961,969.07元自2023年4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3年8月14日为54,014.84元)。以上费用暂共计为138,632,298.72元。

2.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剩余设计费764,911.0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764,911.08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3年8月14日为67,586.26元)。

3.判令被告一、二支付未付勘察费5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3年8月14日为4,471.38元)。

4.判令被告三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诉请第一、二、三项的费用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5.判令被告四、五对诉请第一、二、三项的费用支付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6.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如有)、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所有被告承担。

上述费用暂合计为139,519,267.44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3年8月22日(“公告编号2023-06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1,807.7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民事诉状》;

(二)受理(应诉)案件通知书或传票等相关文件。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1.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8月2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收到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10件(均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87.15万元。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