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74 公司简称:汉商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分配,不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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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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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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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6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 至9月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shsd@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5日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杜书伟
总裁:杨芳
董事会秘书:胡舒文
财务总监:张镇涛
独立董事:车桂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5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 至9月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shsd@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27-84843197
邮箱:hshsd@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3-034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8月25日,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的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解释第15号公布之日实施。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5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一般规定》、《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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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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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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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 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3-032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3年8月15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准则及相关解释,须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3-033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准则及相关解释,须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