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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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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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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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按相关规定在计算上述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时考虑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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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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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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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电力行业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3,0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第二产业用电量28,6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第三产业用电量7,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1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2023年1-6月,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41,6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其中,水电4,50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9%;火电29,4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核电2,1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
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全省全社会用电量3,8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51%。2023年1-6月,广东省全省发电量3,19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5.9%。其中:水电9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6%;火电2,28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6.8%;核电59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3%;风电1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8%。
2023年上半年,深圳(含深汕合作区)全社会用电量503.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3%。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239.1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90%(工业用电量229.2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0%);第三产业用电量186.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7.4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35%。
(二)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以及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和城市燃气供应等。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指出要积极应对能源行业变革,坚定不移实施转型发展培育新动能,紧抓“双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聚焦“30·60-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目标,以“清洁的能源,清新的环境,卓越的企业,优质的服务”为核心理念,以“坚持清洁能源经营特色,引领环保产业先行示范,促进能源科技创新应用”为战略定位,实施“大能源、大环保、大服务、大协同”四大战略,打造以“绿色电力、生态环保、综合燃气、能源国际”为核心,构建以“能源科技、金融资本”为驱动的“四核双驱”六大板块,努力将公司塑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清洁能源与生态环保综合服务商。
2023年上半年,发电机组装机持续增长,加之燃煤价格回落,煤电机组发电积极性较高,电力供应整体宽松;公司受益于年度市场电量价格有所提高和燃煤价格回落,火电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在各界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干笃行砥砺奋进的精神书写了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深能答卷”:
(1)绿色电力
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投产装机容量共54.41万千瓦,其中新增天然气发电48.3万千瓦,新增垃圾发电5.15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0.96万千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为1,800.58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663.40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516万千瓦以及新疆、内蒙古、河北地区的147.40万千瓦,占比36.84%;天然气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472.30万千瓦,包括在广东省的416.30万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西非加纳投资发电的56万千瓦,占比26.23%;水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1.1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广西和云南地区,占比5.62%;风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319.95万千瓦,占比17.77%;光伏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36.58万千瓦,占比7.59%;垃圾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7.20万千瓦,占比5.9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清洁能源装机占比63.16%,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36.93%,所属燃煤电厂所有机组均实现烟气超低排放,指标实测值远优于国家标准。
(2)生态环保
2023年上半年,面对竞争日益白热化的垃圾焚烧项目市场,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品牌优势,取得广东翁源项目;同时继续深耕环卫一体化发展,成功获取深圳南山区、坪山区、潮州潮安区等地的5个环卫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广东、广西、湖北、福建、河北、山东、辽宁等省份建成投产固废处理厂34座,业务已拓展至环卫、餐厨、工业废水、污泥处理等领域,投产(含试生产)的垃圾日处理能力达43,875吨(其中餐厨、生物质、污泥等日处理能力达3,125吨),较2022年底增加4,760吨/日,增幅为12.17%,2023年上半年累计完成垃圾处理量631.74万吨,同比增长13.61%;另有多个固废处理项目在建或已核准,报告期末在建和已核准项目垃圾日处理能力为17,595吨(其中建筑垃圾、餐厨、生物质、污泥日处理能力为5,395吨)。在深项目垃圾日处理能力达16,300吨,助力深圳市在全国超大型城市中率先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公司具备固废处理研发、设计、设备制造、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产业链能力,主编参编60%的城市固废处理国家标准,项目单体规模全球领先,排放指标领先欧盟,创造了行业最优的“深圳标准”。
(3)综合燃气
2023年上半年,公司紧密围绕做实做细综合燃气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夯实城市燃气、城市高压管网、LNG接收站和天然气贸易业务上中下游全产业布局,产业协同和规模效应进一步体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经营广东惠州、潮州、浙江舟山、河北赵县、新疆克州、湖南湘乡等城市燃气供应,控股7家城市燃气公司、1家燃气增值业务公司和1家综合能源公司,参股3家LNG接收站、1家LNG销售公司和1家高压支线管网公司,拥有居民用户数近68万户,工商业用户6,349户,燃气管网5,312公里。报告期内,公司燃气板块实现销售气量7.6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6.73%。
(4)能源国际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较早实现“走出去”,目前已在加纳、越南、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地开展电厂投资建设运营。其中,西非加纳燃机发电项目分两期建设,总装机56万千瓦,总投资约8亿美元,该项目已投入商业运行13年;越南风电项目一期总装机5万千瓦,总投资约8千万美元,2021年10月投入商业运行。公司海外项目的运营情况良好,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能源保障。
2.装机容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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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量电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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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电效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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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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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公司所属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是广东省首批获准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售电公司。作为公司统一的电力市场化平台,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统筹公司市场化电力的营销业务,以购售电为核心业务,同时积极拓展电力增值服务,包括电力需求侧管理、虚拟电厂、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及低碳用能咨询服务、基于能源互联网技术的用户侧市场化电力服务等。2023年上半年,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代理用户购电量为7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
7.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锚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持续加大风电、光伏等能源项目的开发力度和广度,促进新旧发展动能有机联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风电、光伏装机合计456.53万千瓦,占公司总装机容量的25.35%。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能源新增核准备案项目合计124.60万千瓦,包括鄂托克旗5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深能尉犁县45万千瓦火光储一体化项目、禄劝县茂山镇16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天镇深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等合计7个新能源项目;同时,公司取得广东河源岑田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核准,推进已核准的河北阜平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作;全力参与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竞配,努力实现海风项目“零突破”。
未来公司将牢牢把握能源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以建立安全、经济、灵活、低碳的能源电力系统为目标,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耕耘重点区域,打造新能源精品项目,努力实现从规模速度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的转变。一是在扎根30多年的深圳大本营,以分布式光伏、综合智慧能源为突破口,打造一批数智化综合智慧能源及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服务城市、服务民生。二是在区位优势明显的粤港澳大湾区,开发陆上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以粤东海上风电为抓手,突破海上风电项目发展瓶颈。三是在西北、华北、华东等传统优势地区,提前布局新能源大基地,重点围绕新能源配储、火电厂灵活性改造、抽蓄配套新能源指标等发展路径,开发资源、消纳“双优”新能源项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视频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8月14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傅曦林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钟若愚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黄历新副董事长、王琮董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其余董事现场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英峰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章顺文、钟若愚、傅曦林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董事候选人欧阳绘宇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的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公司按74.52%股权比例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63.08099万元。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4日,公司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欧阳绘宇先生情况介绍:
一、欧阳绘宇,男,1974年出生,民革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秘书处副处长、预算监督处副处长、处长、秘书处处长,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兼任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署长。现任民革中央经济委委员,民革深圳市委会副主委,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委员、常委。
二、欧阳绘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欧阳绘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欧阳绘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五、欧阳绘宇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欧阳绘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目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公司章顺文、钟若愚、傅曦林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董事候选人欧阳绘宇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三、同意提名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七届九十六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51%股权比例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洋公司)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294.4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2022年12月,樟洋公司完成股东持股比例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樟洋公司的股权比例调整为74.52%。经与上海电气融资租赁协商,樟洋公司各方股东均需按变更后的股权比例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按74.52%股权比例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63.08099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8月24日召开完成的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樟洋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03年8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365456XM。
法定代表人:王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4,285.04万美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雍景花园路4号。
经营范围:天然气发电站的建设、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74.52%股权,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2.34%股权,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3.14%股权。
樟洋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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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樟洋公司74.52%股权,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公司43.91%股权;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樟洋公司22.34%股权,蔡国伟、邱焯华分别持有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樟洋公司3.14%股权,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联合总社持有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总公司100%股权。公司与樟洋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樟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按74.52%的股权比例为樟洋公司与上海电气融资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63.08099万元,并签署《〈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主债权本金: 公司按74.52%的股权比例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63.08099万元。
(三)担保范围: 上海电气融资租赁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的74.52%,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租金)、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四)保证期间: 按照原《保证合同》执行。即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融资租赁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融资租赁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经债权人确认《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行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樟洋公司自2008年改用天然气发电以来,经营现金流正常,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2018年7月底,樟洋公司“西二线”接气工程已通气,实现了双路气源供应,较之前燃料成本降低,盈利能力提高。
本次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樟洋公司各股东方按变更后的股权比例、《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调整后的债务本金总额进行的担保范围变更,目的是确保《融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正常履行。樟洋公司参股股东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均同意按变更后的股权比例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按74.52%股权比例为樟洋公司与上海电气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63.08099万元。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含本次担保)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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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5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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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2.00已经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至12:00,14:30至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电子邮箱:ir@sec.com.cn;联系人:施诗。
(六)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决议;
(二)2023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27。
投票简称:深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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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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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见
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