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38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5日,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南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希尧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授信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公司实际需要和银行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决定授信申请银行、融资品种、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并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授信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二)(三)(五)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三)发表了意见。上述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39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南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宇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41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四川黄金”)董事会就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0号)核准,四川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5,172,896.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227,103.7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IPO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11-6号)。
(二)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5,448.06万元中包括尚未转出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9,789.05万元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1,304.04万元。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文号为(天健审〔2023〕11-242号)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789.0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04.04万元,合计置换金额11,093.0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093.09万元已于2023年7月20日和2023年7月21日根据用途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等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个人失误,误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3,00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针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情况,公司已要求银行于次日原路退还该笔资金,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项目正在建设中。
[注2]项目不能单独或直接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43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 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 年11月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4、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42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黄金”)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按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172,896.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227,103.7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IPO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11-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4,909.43万元,账户余额为35,448.06万元(包含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093.09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均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增加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2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该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或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公司实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购买金额、产品品种、具体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及其他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当地介入,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等;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审核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5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按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如下: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四川黄金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四川黄金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