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56 公司简称:泰禾智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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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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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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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许大红先生、石江涛先生、张圣亮先生、陈结淼先生、蒋本跃先生因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泰禾智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2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仁耀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泰禾智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5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329,7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79,992.0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86,160.1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4,493,831.8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1-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668.96万元,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845.87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624.79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5,380.14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39.23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5,8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824.79万元。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1-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396.35万元,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96.35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96.3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6,229.57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3.06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4,2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1,979.5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3月16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4月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6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17日,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中国银行合肥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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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3月1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徽商银行合肥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79,992.0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增值税)6,451,329.76元,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128,662.26元。
三、202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242.2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166.98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35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136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2023年1-6月,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3年6月末,上述1-4项产品已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原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账户中存放的5,187.02万元、原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账户中存放的4,793.50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2022年3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此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募集资金252.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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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为更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距离公司总部更近的地块。由于该地块于2018年7月20日竞得,土地平整、规划等工作需要时间,对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剩余金额9,980.52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面积为13,200m2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研发水平。截至2021年4月15日止,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2.69万元,主要是购买研发设备及材料等支出,尚未开始研发中心的建设,其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综合办公楼及厂房占用了绝大部分建设用地,剩余建设用地空间受限,不再适合建设研发楼;另一方面,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降低研发成本等原因,慎重推进研发楼的建设,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对原有办公楼及车间进行改造等方式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公司于2020年竞得464.19亩新建设用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该建设用地主要用于研发、制造高端智能装备产品,故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从“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新建设用地地址“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东南侧”,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3月。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近两年受经济大环境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研发设备和软件采购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同时出于降低研发成本等方面的考虑,项目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暂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3月。
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在国内建设9个营销、服务及展示中心,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1年3月。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放缓了对营销网络布局、市场推广的进程,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因此,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2年3月。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3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252.92万元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筑面积42,375m2的厂房,购置加工设备、试验检验设备及相关软件硬件,并配建相关公用辅助工程以及场区道路、绿化等总图运输工程。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目前尚处于产品研发样机测试和客户拓展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效应。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体量、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动态变化,持续地适时地推动该项目的研发优化、市场开拓。此外,近两年受客观环境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设备采购、物流运输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导致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放缓且晚于预期。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3月。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结项,其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应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系因转入“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金额中含有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所致。
(3)“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均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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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计划募集资金35,058.00万元,其中30,058.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含增值税)645.13万元,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12.87万元少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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