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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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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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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1)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原计划的2023年4月延长至2023年10月;(2)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4月延长至2024年10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8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于 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3号)批准,公司2020年7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27万股,发行价为24.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866,93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128,573.38元(不含税)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5,738,35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9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1881号验资报告。

注:验资报告披露的不含税预估发行费用为60,128,573.67元,与上述披露的不含税实际发行费用60,128,573.38差异金额为0.29元,系实际结算尾差所致。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8,086,851.34元,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11,627,901.44元。公司募集资金共495,866,933.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60,128,573.38元,利息收入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18,139,340.54元,募集资金投入268,086,851.34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116,400.00元,及因项目建设需要提取的农民工保证金1,35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5,790,848.82元,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62,000,000.00元,剩余23,790,848.82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9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需求安全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1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荣隆投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荣隆投资拟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981,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该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和提高资产运作效率等,荣隆投资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550,000股(即参与股份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79,401,269股的比例不超过0.69%)。若在参与期间内,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荣隆投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涉及的公司股份不会因该业务的开展而发生所有权转移。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系荣隆投资的正常业务行为,不属于荣隆投资减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本业务的实施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