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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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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8版)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全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淳作为本人/本公司代理人,出席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2日 14点00分-15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1888号数智恒生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

至2023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独立董事周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议案1-7,相关公告已在2023年8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审议议案1、议案2、议案3时,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审议议案4、议案5、议案6时,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周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1888号数智恒生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顾先生

电 话:0571-28829702

邮 箱:investor@hundsun.com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2023-046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蒋建圣主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全体监事讨论和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一)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原授予激励对象中5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100%行权条件,个人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5万份。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17.93万份。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489.276万份。

四、审议《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蒋建圣、谢丽娟参与本次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蒋建圣、谢丽娟参与本次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计划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