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89 公司简称:皖天然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高宇、魏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高宇、魏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1.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1日(星期一)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 至09月0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htrqgs@vip.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11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1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海先生
独立董事:李鹏峰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亦洪女士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青福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11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 至09月0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htrqgs@vip.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1-62225677
邮箱:ahtrqgs@vip.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7.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02.0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2日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3年度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51.8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033.7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2,668.2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金额为561.1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45,075.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1月1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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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0,033.7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上半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3年上半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
2023年上半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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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由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委托贷款等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可从事的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会前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和节约资金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接受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关联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住所、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7层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盛胜利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2年月18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54468522J
8、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能源集团公司持有51%的股份,安徽省能源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10、关联关系: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1、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类型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求,由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接受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
(二)预计金额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金额不得超过20亿元。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三)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后三年。
(四)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结算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免费的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信贷服务:
(1)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除符合签署条件外,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给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最低者为准。
(2)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其他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的利率(费用)不高于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收取的水平,同时不高于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他成员单位收取的最低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以最低者为准。国家其他机关(监管部门)对属于财务公司业务范畴的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且收费标准不高于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收取的最低水平。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通过成立保障资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能源集团财务公司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存放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7,672.51万元;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3,000万元。
八、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半年对其进行风险持续评估,确保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公司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一2023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9月15日上午9:30-11:3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2023年9月15日上午11:30。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件:230051
传真:0551-62225657
信箱:ahtrqgs@vip.163.com
联系电话:0551-62225677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