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90 公司简称:景业智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并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同意选举来建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来建良先生、章逸丰先生、伊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来建良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楼翔先生、杨将新先生、来建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楼翔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杨将新先生、伊国栋先生、来建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杨将新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伊国栋先生、楼翔先生、朱艳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伊国栋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楼翔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逸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金杰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艳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邵礼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人民币6.9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6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华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来建良先生、金杰峰先生、朱艳秋女士、章逸丰先生、冯守佳先生、滕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楼翔先生、伊国栋先生、杨将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来建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情况如下:
1、选举来建良先生、章逸丰先生、伊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来建良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楼翔先生、杨将新先生、来建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楼翔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杨将新先生、伊国栋先生、来建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杨将新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伊国栋先生、楼翔先生、朱艳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伊国栋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楼翔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华龙先生、徐梦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寿雪含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华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章逸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金杰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艳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邵礼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朱艳秋女士己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己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637176
电子邮箱:zqb@boomy.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35001室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8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69,813.4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84.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2,965.32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902.55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62.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24,237.93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883.5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9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人民币6.92亿元),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人民币6.9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人民币6.9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一)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人民币6.9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0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共计1,308.58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83.30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25.28万元。
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9,71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7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06.05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1.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4.1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4.1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3,000.00万元变更为2,368.08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83.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1,283.30万元。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5.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5.28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288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308.58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288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景业智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288号)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