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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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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汽车连接器及线束、汽车零部件产品等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通讯、智能手机、LED照明、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等各个领域,具体业务产品如下:

(1)消费电子领域:主要包括家电连接器及线束、电脑连接器、LED连接器、通讯连接器等;

(2)汽车领域:主要包括汽车连接器及线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管理模块、车联网、安全和告警传感器、汽车电子等。

(二)行业发展状况

连接器行业方面,得益于5G通信设施以及数据中心等建设的持续推进等因素,近年来全球及国内连接器市场均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根据Bishop & Associates数据,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从2012年的476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841亿美元,期间CAGR为5.86%。未来,伴随着下游终端市场的规模增长以及技术持续迭代,连接器市场将迎来量价齐升的机遇,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2023年市场规模预计超过900亿美元。与此同时,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通信、汽车、消费电子等下游终端产业得以迅速发展,促使我国连接器行业维持高速增长。中国连接器市场从2012年的128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265亿美元,期间CAGR达7.55%,中国连接器市场增速高于全球市场增速。

由于在劳动力成本、消费体量等方面体现出了显著优势,全球连接器生产重心逐渐向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迁移,中国连接器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同时,随着国内连接器领域技术积累逐步丰富、制造水平不断提升,我国连接器市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连接器市场。未来,伴随着下游终端产品逐渐向小型化、高速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我国连接器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前景良好。

汽车行业方面,2023年上半年,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提振市场信心,汽车消费作为国民消费的重要部分,成为各地方政府刺激消费的重点。2023年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提出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望持续上升,从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需求扩大,协同发展。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1-6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新能源汽车产销表现亮眼,分别达到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增长42.4%和44.1%。中汽协预测,2023年我国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呈现3%左右增长;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可达900万辆,同比增长35%。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均围绕销售展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市场地位、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状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经营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公司重点发展的高速传输连接器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双向增长,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管理模块业务保持盈利状态;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子公司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其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减少,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投资亏损减少;同时因人民币贬值产生较大幅度的汇兑收益以及收回其他应收款使得减值冲回,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正向作用。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扬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陈骏德先生1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路淑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聘任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聘任人员简历如下:

路淑银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在读本科,中级会计师。2006年加入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先后任职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职务,主要负责会计核算、集团合并报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截至目前,路淑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柱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2,245,162.07元,其中:公司补充流动资金472,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0,245,162.07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0,655,150.86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613,529.99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680,440,450.9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2,613,529.99元差异为597,826,920.91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298,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金额为人民币30,173,079.0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支行分别签订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2022年8月25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363.78万元,其中包含“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6,065.52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98.27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相关核查意见。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2]证特审字第100000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尚未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9,800.00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产品,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产品,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累计为2,527.2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199,988.2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12.9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净额)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2,245,162.07元,其中:公司补充流动资金472,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0,245,162.07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0,655,150.86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613,529.99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680,440,450.9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2,613,529.99元差异为597,826,920.91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298,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金额为人民币30,173,079.09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29,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9,8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分阶段安排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至专用账户。

公司致力于主营业务的深入发展,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在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均存在大量流动资金需求;同时需要在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保持大力投入,持续拓展国内外市场,根据客户需求逐步扩大产能,为了缓解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确保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按一年期LPR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065.0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日常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