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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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3-055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155,086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4日。(因2023年9月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号)核准,中国证监会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来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84,200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20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3,136,7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8,171,85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964,84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股东2名,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155,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9月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年6月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并正式上市流通(共计192,740股),公司总股本由73,136,700股变为73,329,44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3,329,4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 29,331,776 股,该次转增后总股本为102,661,216股。具体详见2022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2,661,21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41,064,486股,该次转增后总股本为 143,725,702 股。具体详见2023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4,951,599股股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7-00003号),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3,725,702股变更为148,677,301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股本总数的比例由上市时的0.806%变更为0.78%。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其他 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减持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有关限售股的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55,086股,限售期为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4日。(因2023年9月3日是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有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