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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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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通过子公司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槟城州投资建设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威新材料”)生产建设和经营的资金需要,英诺威新材料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同时,公司拟为英诺威新材料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前述授信及担保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及担保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051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3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81,727,020元变更至人民币1,281,682,969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81,727,020股变更至1,281,682,969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3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11日14:3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7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办理商务部门、发改委和外汇管理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4、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同时支付期间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本次项目投资内容和规模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5、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投入初期,由于项目建设及机器设备的陆续投入,短期内项目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将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提高。

6、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马来西亚的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商业环境和法律法规与中国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马来西亚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遵守马来西亚当地法律和政策,避免后续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储能等下游市场的快速发展,锂电池市场需求扩张迅速,拉动了隔膜需求的迅速增长。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通过子公司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槟城州投资建设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马来西亚槟城州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用地面积约66英亩,预计建成达产后年产20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配套涂覆隔膜。

5、项目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项目建设期限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6、项目投资概算: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筹和项目实施主体融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推动全球能源转型,达成双碳目标,东南亚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储能等相关产业。随着东南亚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的蓬勃发展,吸引了产业链下游客户纷纷布局。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能够进一步扩大公司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生产能力,完善公司全球产能布局,提升为下游客户提供本土化配套能力,有利于公司海外客户的开拓和份额的提升,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办理商务部门、发改委和外汇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4、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同时支付期间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本次项目投资内容和规模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5、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投入初期,由于项目建设及机器设备的陆续投入,短期内项目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将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提高。

6、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马来西亚的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商业环境和法律法规与中国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马来西亚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遵守马来西亚当地法律和政策,避免后续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是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战略做出的安排,契合了新能源汽车、储能产业大发展对锂电材料快速增长的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占有率,落实全球战略布局,实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稳步增长。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东盟地区的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财务效益预期,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投资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项目实施主体融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7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威新材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担保。本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英诺威新材料生产建设和经营的资金需要,英诺威新材料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同时,公司拟为英诺威新材料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前述授信及担保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及担保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次公司对担保对象的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瑞

成立时间:2023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200万马来西亚令吉

经营范围:工业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电池及电池部件的制造与销售;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与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情况:2023年8月成立至今,截至目前未实际经营

英诺威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的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二)公司为英诺威新材料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

(四)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子公司目前未实际经营,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46,688.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5%。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7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051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3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81,727,020元变更至人民币1,281,682,969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81,727,020股变更至1,281,682,969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3年8月)。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后续工商变更备

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3年9月11日14:3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9月11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10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陈晟

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 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