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66 公司简称:中国中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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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执行董事、总裁楼齐良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执行董事、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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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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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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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599,239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2,174户。
注2: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4,736,252,450股(包括A股股份14,558,389,4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35%,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77,863,000股H股均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
注3: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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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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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3-027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底和2022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案例,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准则”)及相关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新保险准则的规定
新保险准则取代了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一一再保险合同》,以及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
公司未发生保险相关交易,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公司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公司对该交易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此外,在上述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各期间转回时有充足尚未确认递延所得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了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相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新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满足资产负债表净额列报的条件,净额列报后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3-025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执行董事、总裁楼齐良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执行董事、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山东风电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中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新能源公司”)。中车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现金出资6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60%;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20%;中车山东风电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2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3-026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陈震晗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陈晓毅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虎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