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37 公司简称:中粮糖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中粮糖业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138,848,22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3,323,574.72元,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6.79%。
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3-024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后续发展,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开展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3,323,574.72元,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6.79%。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文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李北、陈志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4时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3-025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远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半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3-027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4号)核准,公司2019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972,073股,发行价为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4,029,988.96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84,972.0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1,145,016.8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3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88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919.72万元,其中公司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640.00万元,公司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1,279.72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919.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290.67万元(包括存款利息),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114.50万元的差异金额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批准制定,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一次修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次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伊犁新宁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糖业”)、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糖业”)、中粮崇左江州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州糖业”)、中粮屯河北海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糖业”)、控股子公司中粮崇左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糖业”)、新疆四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糖业”)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铁山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县支行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紧抓市场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7,545.00万元。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27,545.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9年8月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2523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2月11日,《关于终止部分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终止“崇左糖业技术升级改造及配套1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及“昌吉糖业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86,400,000.00元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部分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完工所致。
注4:“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将募集资金8,640.00万元变更用途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3-028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原因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收购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茄公司)以6,843.87万元收购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中粮)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收购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根据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番茄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至此,公司子公司收购内蒙中粮100%股权事项已全部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完成变更登记的公告本》(公告编号:2023-001)。故公司将内蒙中粮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内蒙中粮同受同一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2023年期初及2022年1-6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追溯调整前后具体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一)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期初余额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追溯调整对2022年1-6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追溯调整对2022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3-029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成立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简称ESG委员会)。
现将ESG委员会组成情况说明如下:
主任委员:张伟华
委员:吴震、董煜
ESG委员会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3-026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6,973,236.6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844,789,383.79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138,848,22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3,323,574.72元,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6.7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现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3-030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
至2023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下转2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