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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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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3-06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以19,129.5335万元人民币协议受让甘红星、胡爱国、羊向新、谢来宾合计持有的科瑞生物38.22%股份,共计27,327,905股。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该部分股份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科瑞生物61.70%股份,共计44,112,023股, 公司成为科瑞生物的控股股东,科瑞生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2023年7月,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平台以自有资金697.55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购买了科瑞生物1.39%股份,计996,503股。

截至本半年报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持有科瑞生物63.09%股份,计45,108,526股。

2、2023年3月,公司以人民币935万元竞得宗地编号为“嵊自然资规条〔2022〕第85号”的位于剡湖街道罗东路东侧,面积为15,963平方米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人民币1,649万元竞得宗地编号为“嵊自然资规条〔2023〕第10号”的位于剡湖街道纬三路南侧,面积为28,42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议通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南平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郑国钢先生、吴哲华先生、莫卫民先生和袁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南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0)同时刊载于2023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话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赵林莉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1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07元,共计募集资金51,90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50.51万元(已预付283.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556.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于2018年10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03.79万元(含前期支付主承销商283.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35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6号)。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6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2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09.9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959.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于2020年1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2.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7.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19.32万元,2023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5.3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4,601.5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01.8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53.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7.91万元,2023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9.7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54.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93.52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扣除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775.9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于2018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1211026029200105585)已按照《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9年8月29日办理完毕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东方投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包括全部利息、理财产品及理财收益)划转至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划转至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存储。同日公司已办理完毕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东方投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合计8,600万元作为出资投入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医药科技”),用于实施“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2020年5月19日,公司、昂利康医药科技、东方投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变更至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绍兴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2021年2月3日,公司与东方投行、广发银行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85.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8月2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86.64万元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存储,并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公司与东方投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优先投入到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2020年12月2日,公司与东方投行、广发银行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子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因生产工艺提升及公司业务布局重新论证的原因,公司未实施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到新建的“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是构建良好的研发体系,增强新产品、新剂型的研发以及生产工艺的改进能力,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并增加在优势领域的产品储备,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主要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间接影响。

支付收购科瑞生物股份部分现金对价系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生物”)股份部分现金对价,是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收购科瑞生物股份最终将产生相应直接效益,但无法针对支付部分现金对价单独核算效益。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同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说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附件3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若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