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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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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3-03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执行解释16号中的“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为种鸭养殖、孵化、商品鸭养殖、禽苗销售、饲料生产、商品鸭屠宰加工、冻品销售、熟食、预制菜、羽绒及羽绒制品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全产业链的食品加工企业,高品质鸭制产品已出口到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东亚、欧盟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续多年保持行业出口领先地位。此外,公司也是国内羽绒生产龙头企业之一,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为2021-2022年度中国羽绒行业出口十强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大类包含鸭制熟食、预制菜、羽绒、鸭肉生鲜冻品等,公司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与消费习性,提供了差异化的产品。具体业务及产品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介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165.3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6.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5.0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8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3.63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08.25%。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韧性凸显,盈利能力持续向好,实现经营性扭亏为盈。

2023年上半年,公司生鲜冻品销售量为27,988.90吨,实现营业收入35,691.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2.75%,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升11.5个百分点,主要是因公司经过一年的产能恢复,肉鸭出栏量与屠宰量得到快速提升,产能释放推动销量增加,加之重整成功后经营管理效率的提升以及部分产品销售价格的上涨,公司生鲜冻品与熟食毛利润均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生鲜冻品毛利润报告期内实现扭亏为盈;公司销售熟食10,464.88吨,实现营业收入30,722.3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5.84%,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升6.69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预制菜、熟食品、休闲零食等高附加值产品,聚焦产品研发、渠道推广、品牌运营等重点工作,熟食及预制菜的产销量均在稳步增长,未来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023年上半年,公司羽绒生产经营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销售羽绒2,095.99吨,实现营业收入77,84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7%。

2023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的背景下,公司出口业务仍然保持着增长态势,半年度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759.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81%。报告期内,随着产能释放,公司充分发挥“华英出口”品牌优势和在国外市场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经验,扩大熟食及羽绒出口业务,尤其是在鸭肉出口领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深耕预制菜食品深加工领域,对接国际标准、紧跟客户需求,在国内销售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积极抢占国际市场,成功实现首批预制菜产品顺利出口。下一步,公司计划将鸭肉预制菜产品出口到更多的海外市场,让华英预制菜美食端上更多的国外消费者餐桌。

3、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十时在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牛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牛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14点30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11:30在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庆博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庆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潢川县东兴羽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潢川东兴羽绒”)、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合羽绒”)、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隆羽绒”)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新增与关联方潢川华英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潢川华英生物”)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4,71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陈尧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确认2023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浙江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兴羽绒”)采购原料,向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汉东兴羽绒”)、河南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姿雪”)、潢川华英生物、浙江东兴羽绒销售商品,合计金额为442.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达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潢川县东兴羽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潢川县产业聚集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水均

经营范围:羽绒、羽毛的生产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2,608.6万元,净资产1,591.6万元,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4,637.6万元,净利润-635.2万元。

2、公司名称: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玲丽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羽毛、羽绒制品,床上用品,服装及塑料包装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线除外);经销:纺织原料及产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37,922万元,净资产3,268万元,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415万元,净利润-431万元。

3、公司名称: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强华

经营范围:羽(毛)绒及其制品的收购、加工及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12,336万元,净资产1,546万元,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0,073万元,净利润-105万元。

4、公司名称:浙江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桐乡市崇福镇城镇工业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王国兴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羽绒制品、羽毛制品、床上用品、服装、包装袋。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10,604万元,净资产8,420万元,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2,333万元,净利润-428万元。

5、公司名称: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三水镇六林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水均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羽绒制品、羽毛、床上用品、服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26,015万元,净资产5,215万元,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4,196万元,净利润36万元。

6、公司名称:河南华姿雪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信阳市潢川县产业聚集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勇

经营范围:服装、针织品、纺织品、羽毛、羽绒、床上用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一次性隔离衣(非无菌类),一次性口罩(民用类)。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1,208万元,净资产77.91万元,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276.89万元,净利润-76.85万元。

7、公司名称:潢川华英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华英六厂西隔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荣生

经营范围:动物源性饲料生产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4,622.33万元,净资产3,184.71万元,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0.08万元,净利润-197.8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潢川县东兴羽绒、东合羽绒、浙江东兴羽绒、广汉东兴羽绒、华姿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华姿雪为公司关联参股公司;杰隆羽绒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勇先生控制的公司,且张勇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潢川华英生物为公司副总经理郭德国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主体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上述主体为深耕羽绒行业的公司,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2、2023年上半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上述增加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3年上半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且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表决。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已发生及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上半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牛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牛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牛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牛宇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0376-3119917&0371-88050766

传真:0376-3119917

邮箱:ny002321@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华英大厦&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中央公园2号千玺广场8层809室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牛宇先生简历

牛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河南汇博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6月入职公司证券部。

牛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4点30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2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周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周四)。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3、其他有关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08:30-12: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3楼证券部;

(四)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3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牛宇

联系电话:(0376)3119917

联系传真:(0376)3119917

邮 箱:ny002321@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1。

2、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