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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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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或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的规定须载列于半年度业绩初步公告的所有资料,已收录在本公司刊登于联交所网站的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中。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股息(2022年中期:无),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6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以及相关公司简称,与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财政部于2022 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2020年,本公司发行了40亿元永续债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公司按相关规定在计算各年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扣除了永续债的影响。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股东总数为17,090户。其中,A股股东为16,846户,H股股东为244户。本公司前十名股东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 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54,231,097股(含本数)A股股票(“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65.0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外环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偿还有息负债等用途。2023年7月14日,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或类别股东会议及深圳国际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得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通过审议、获得批复和注册,以及通过审议、获得批复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相关内容,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的相关公告和2023年8月24日的通函。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57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本集团”、“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举行。

(二)会议通知及补充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3年8月11日及2023年8月18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3年8月17日及2023年8月21日。

(三)会议应到董事10人,出席及委托出席董事10人,其中董事廖湘文、王增金、戴敬明、李晓艳、吕大伟和独立董事白华、李飞龙、缪军及徐华翔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文亮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董事李晓艳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全体监事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分析,根据评估和测试分析结果,于2023年中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人民币0.57亿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人民币0.41亿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约人民币0.16亿元。将分别减少本集团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0.34亿元和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人民币0.34亿元,总体上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准确地反映本集团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本集团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59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未经审计路费收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23年7月的路费收入(未经审计)如下: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收费公路”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路费收入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本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导致个别数据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常。因此,本公告之路费收入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60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德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公司”),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92.29%的控股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蓝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蓝昇”),为蓝德公司持股84.57%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蓝德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蓝昇一份人民币12,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84.57%的连带保证责任。除本次担保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四川蓝昇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5日,四川蓝昇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中国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同意向四川蓝昇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自贡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自贡项目”)建设及资金置换,借款期限168个月。2023年8月25日,蓝德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蓝德公司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等提供84.57%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持四川蓝昇15.43%股权的自贡市澍昇废弃物回收有限公司(“澍昇公司”)未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 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非全资子公司四川蓝昇、滁州蓝德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蓝德公司分别为其两家控股子公司四川蓝昇、滁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滁州蓝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900万元的银行借款按控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四川蓝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11MA62YL8M39;成立时间:2019年6月25日;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王井镇新兴街34号;法定代表人:李学强;注册资本:人民币4,503.9万元;主营业务: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理;工业油脂加工、生产、销售;沼气发电等。被担保人四川蓝昇为蓝德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蓝德公司持有四川蓝昇84.57%股权,其余15.43%股权由澍昇公司持有。

四川蓝昇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向四川蓝昇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168个月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自贡项目建设及资金置换;蓝德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借款合同项下四川蓝昇应付中国银行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等提供84.57%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基于四川蓝昇的上述融资安排,四川蓝昇还将自贡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下全部收益权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押予中国银行,为四川蓝昇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之日,有关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尚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四川蓝昇是担保人蓝德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的贷款主要用于自贡项目建设及资金置换,属于四川蓝昇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蓝德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为其子公司争取更好的融资条件,进而降低其子公司的融资成本。被担保人为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经初步测算,四川蓝昇经营现金流可以为其贷款的还本付息提供合理保障。本次担保有利于在本集团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综合财务成本,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按自贡项目合资经营协议的约定,项目建设及运营期所需资金由蓝德公司负责筹集。经协商,蓝德公司只需按其持股比例承担84.57%的担保责任,持股15.43%的另一方股东澍昇公司未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非全资子公司四川蓝昇、滁州蓝德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蓝德公司分别为其两家控股子公司四川蓝昇、滁州蓝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900万元的银行借款按控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的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2,268.76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84%。

2、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22,268.76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5%。

3、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除本次担保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5,522.25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5%,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5、根据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批准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根据实际需要批准对多家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有权但尚未批准使用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约86.31亿元。本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将根据本集团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审慎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切实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本集团部分融资的币种为港币,本公告对上述担保总额进行汇总统计时,港币与人民币之间按港币1.00元兑人民币0.91841元的汇率换算,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58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相应的会议材料分别于8月17日、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继童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审查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包括应收款项及存货的资产项目合计计提人民币0.57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公允客观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审查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审查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半年报”,包括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半年报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