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38 公司简称:广汽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com.hk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0.5元(含税)的中期现金红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5,206,932,069股,约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70.50%;同时,通过港股通及其香港全资子公司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301,228,000股,约占本公司H股股本的9.72%;故其持有本公司A、H股合计共为5,508,160,06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54%;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H股股份也委托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处。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广汽02公司债已于3月20日到期,并已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广州市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2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刘志军董事因有其他公务授权委托曾庆洪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赵福全董事、王克勤董事、陈茂善董事、丁宏祥董事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曾庆洪董事长主持,会议听取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并以现场书面投票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3年中期向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15日)派发每股0.05元(含税)的中期现金股利,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拟订及刊发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部分专项计划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1604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曹限东监事、王路监事、黄卓监事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书面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5日)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0.5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85,064,29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约5.24亿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5日)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0.5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