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99 公司简称:利元亨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负数,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验收的动力锂电设备技术要求较高,生产调试和验收周期较长,标准化沉淀及规模量产还不充分,造成毛利率偏低及费用偏高;同时,本报告期营收规模增长较大,动力锂电客户信用期较长,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导致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多。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提质增效、控本降费、优化技术标准和优质客户及加大海外市场开拓等综合性措施,二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530.51万元,从二季度经营环比向好的态势来看,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95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5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04号批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9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批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85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854,7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2,970,424.5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1,729,575.47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559,227.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3、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2,970,424.53元,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67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3,325,471.70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37.75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34,433.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3、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674,528.30元,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37.75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于2021年7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58,559,227.87元低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95,131,1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本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项目转让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于2022年11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39,934,433.95元低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950,000,000.00元,为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项目转让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附件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二) 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决定将“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延期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66274_G07号),截至2021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779.36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79.3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566274_G08号),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6,908.98万元,以及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 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08.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9.10万元置换从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四)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9,999,340.00元。
本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30,000万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80,600,000.00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凭证及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前次募集资金节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附件2-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附件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附件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附件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附件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于2023年6月完工,但截止2023年6月30日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的原因是:该项目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进行支付,待银行承兑汇票等到期后再由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附件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实际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于2023年6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开始产生效益。
附件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96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上半年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为9,808.0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 2023年上半年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392.84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 2023年上半年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6,415.1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9,808.03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9,808.0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93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5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义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9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9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94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85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854,7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91,729,575.47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559,227.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67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3,325,471.70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37.75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34,433.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惠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66274_G07号),截至2021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779.36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79.3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566274_G08号),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6,908.98万元,以及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 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08.9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9.10万元置换从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80,600,000.00元人民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凭证及七天通知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调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6月9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公司原督导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