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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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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69 公司简称:兰石重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5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六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璞临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53)。

4.审议通过《关于制订〈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注:因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璞临先生、吴向辉先生、高峰先生、张凯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5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55)。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54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

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兰石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5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由兰州兰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房地产”)提供保证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兰石集团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根据资金状况,拟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1年。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公司拟为兰石集团本次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由兰石房地产提供保证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由于兰石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张璞临、吴向辉、高峰、张凯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224469959T

3.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2日

4.注册资本:177,286.3092万元

5.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

6.法定代表人:王彬

7.主要业务:主要提供能源化工装备、石油钻釆装备、通用机械装备、农用装备机械装备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检测、EPC总承包、工业互联网服务、投资运营、售后及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全过程解决方案。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兰石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日,兰石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7.19%的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52.09%的股份。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兰石集团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兴业银行兰州分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兰石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兰石集团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公司向兰石集团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兰石集团提供的担保,由兰石房地产提供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

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反担保的范围:

(1)兰石重装代兰石集团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2)兰石重装代兰石集团清偿上述款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

(3)兰石重装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兰石集团追偿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4)兰石重装为实现本协议项下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2.反担保的担保期间:

反担保的担保期间自反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解除之日为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兰石集团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情形,鉴于兰石集团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本次公司为兰石集团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且被担保方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是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且兰石集团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并为本次担保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兰石集团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且提供了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兰石集团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我们同意公司为兰石集团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1,220.40万元(不含此次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31%;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38,720.4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33%;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5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98%。无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55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六楼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集团兰驼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3年9月11日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三)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一9月11日9:00-11:30、14:00-17:00(非工作日不予登记)。

(四)登记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

邮编:730314

电话:0931-2905396

传真:0931-2905333

联系人:武锐锐 周怀莲

(二)会议说明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5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六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尚和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53)。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兴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5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5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本公司2020年9月18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27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2元。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272.00股,募集资金总额1,329,999,999.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9,632,755.9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5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6月30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285.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331)。保荐机构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285.92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月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在2023年1月5日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8日归还5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4,50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23年6月30日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