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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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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90 公司简称:通达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受下游市场需求回暖、公司市场开拓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果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94.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7%。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积极开拓市场,紧抓精细化管理,保障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智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截至本意见提出,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4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92.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共计募集资金885,372,52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57,0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53,773,584.9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3,226,415.0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8,372,526.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44,835.40元后,加上坐扣承销费57,000,000.00元中包含的进项税3,226,415.0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18,054,1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9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3月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上述两个开户行的上级机构。

三、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结息协定存款累计收益额约18.59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1月17日,公司将扣除待支付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640.69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9.87万元(含扣减手续费等的利息收入净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1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公司新产品研发以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

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扣减银行手续费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1.70%,是因为使用了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主要系客车行业整体需求不达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收入未达预期,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22〕3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该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本次变更主要涉及租赁交易,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单项租赁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