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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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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6 亿元,同比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司合并范围有所变化:自 2022 年 5 月起,SPV(卢森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自 2023 年 5 月起,首农畜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上半年主营业务(乳制品及冰淇淋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7%。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5亿元,同比增长约131.22%。主要原因为:(1)公司于2023年5月转让首农畜牧部分股权,取得股权转让收益1.92亿元,增加当期净利润;(2)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合作牧场缓解奶源压力,公司将多余奶源生产工业奶粉等产品,上半年针对上述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8亿元,减少当期净利润;剔除此因素,公司上半年主营业务(乳制品及冰淇淋业务)利润同比增长。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37名激励对象(均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3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4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18,450,426股变更为1,516,505,42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18,450,426元变更为人民币1,516,505,426元。详见公司2023-043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申报: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2、申报时间: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10月9日(工作日9:30-11:00;13:30-16:3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56306020

5、电子邮箱:zhengquanbu@sanyuan.com.cn

6、邮政编码:100163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规模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金名称: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拟将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由409,100万元减少至75,82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由12,000万元变更为2,4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公司参与设立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星实基金”),该基金规模计划为409,1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2,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约2.93%;公司控股股东首农食品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北京首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农股份”)认缴出资额共88,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约21.51%;公司关联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复星高科”)、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复星健控”)认缴出资额共50,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约12.22%;北京星元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星元创新”)认缴出资额4,1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持股比例约1%;其余6名投资人认缴出资额255,000万元,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累计约62.34%(详见公司2017-048、2018-010号公告)。截至目前,各合伙人均已完成20%的出资,累计出资额81,820万元。

鉴于政策法规、客观环境及标的项目有所变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赢策10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退伙(前期已出资6,000万元),并同意各方不再出资,将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由409,100万元减少至75,820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与本次调整基金规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首农食品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首农股份系首农食品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复星高科控制,复星健控为复星高科的全资子公司;星元创新由复星健控与首农股份发起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各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北京星元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406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控股股东: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7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中介除外);股权投资管理。

(二)有限合伙人

1、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曹杨路500号206室

成立时间:2005年3月8日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控股股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其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

2、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南路222号综合楼309室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0日

经营范围:健康产业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养老产业投资管理,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3、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4号

法定代表人:薛刚

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2053.528319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日

经营范围:对所属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粮食收购、存储、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上经营项目限外埠经营);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百货、体育用品;动物屠宰加工、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烟草;住宿;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旅游服务(以上经营项目限集团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饭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零售机械设备、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

4、北京首农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75号

成立时间:1994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郑立明

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4000万元

经营范围:购销种畜种禽、兽医疫苗、兽药、药械;兽医生物药品、饲料、添加剂制造;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畜禽产品、饲料、添加剂、电子产品、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系统内部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和“三来一补”业务。

5、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法定代表人:于永杰

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9755.7426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加工乳品、饮料、食品、原材料、保健食品、冷食冷饮;生产乳品机械、食品机械;生产生物工程技术产品(不包括基因产品);餐饮;自产产品的冷藏运输;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开发生物工程技术产品(不包括基因产品);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安装、修理、租赁自有/剩余乳品机械和设备(非融资租赁);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教育咨询;展览会票务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加工乳品、饮料、食品、原材料、保健食品、冷食冷饮;生产乳品机械、食品机械;生产生物工程技术产品(不包括基因产品);餐饮;自产产品的冷藏运输;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原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显龙

举办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业务范围:承担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产业发展促进、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安全生产、区域合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工艺美术行业促进相关事务性工作。

7、悦嬴时代(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郑亮

控股股东:大厂上悦品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8、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39号1幢1楼A区

法定代表人:郑效东

控股股东: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5月29日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的研发、销售,消毒产品研发及销售,医疗设施的设计,对医疗健康行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一层X区1009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丁晓静

控股股东: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网络工程。

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培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0440

法定代表人:丁学思

控股股东: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8月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三、基金规模调整情况

本次基金规模调整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与份额比例明细如下: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规模调整,不影响基金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相关规定,现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注:自2023年5月1日起,公司不再对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合并报表, 表中畜牧业务收入为抵消内部交易后的2023年1-4月该项业务收入。

2、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3、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二、2023年半年度经销商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9人,参加会议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集团财务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3.00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

详见公司2023-042号《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3.002元/股(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因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37名激励对象(均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2.63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详见公司2023-043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上半年,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937.35万元,主要为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合作牧场缓解奶源压力,将多余奶源生产工业奶粉等产品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首农食品集团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2011年11月14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向首农食品集团租赁其“西城区鼓楼西大街75号”等七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鉴于该协议已到期,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拟向首农食品集团续租上述七块土地中的四块,坐落地点分别是:“西城区鼓楼西大街75号、昌平区南口镇南口公路东侧、海淀区翠微路26号、丰台区安定东里3号”。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首农食品集团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金为693.62万元/年,租赁协议有效期至2031年12月27日。

详见公司2023-045号《关于公司与首农食品集团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出租方首农食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于永杰先生、朱顺国先生、商力坚先生、陈历俊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规模的关联交易议案》;

2017年,公司参与设立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星实基金”),该基金规模计划为409,1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2,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约2.93%;公司控股股东首农食品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北京首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农股份”)认缴出资额共88,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约21.51%;公司关联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复星高科”)、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复星健控”)认缴出资额共50,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约12.22%;北京星元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星元创新”)认缴出资额4,1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持股比例约1%;其余6名投资人认缴出资额255,000万元,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累计约62.34%(详见公司2017-048、2018-010号公告)。截至目前,各合伙人均已完成20%的出资,累计出资额81,820万元。

鉴于政策法规、客观环境及标的项目有所变化,董事会同意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赢策10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退伙(前期已出资6,000万元),并同意各方不再出资,将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由409,100万元减少至75,820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与本次调整基金规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3-046号《关于调整北京星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规模的关联交易公告》。

首农食品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首农股份系首农食品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复星高科控制,复星健控为复星高科的全资子公司;星元创新由复星健控与首农股份发起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于永杰、朱顺国、姚方、黄震、商力坚、陈历俊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监事3人,参加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3.00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

详见公司2023-042号《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3.002元/股(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因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37名激励对象(均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2.63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本次回购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详见公司2023-043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1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4元/股。

因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元(含税),故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0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32元/股。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3月25日,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2〕40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2022年5月1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9人调整为182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2246万股调整为2160.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058万股调整为1972.8万股;并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0日,向18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72.8万股,授予价格为3.01元/股。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6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49,755.7426万股增加至151,728.5426万股。

7、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2.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51,728.5426万股增加至151,911.0426万股。

9、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7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6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4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1,911.0426万股变更为151,845.0426万股。

10、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008元(含税),根据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3.00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3.00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3.00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945,000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0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3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37名激励对象(均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上述3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94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3月25日,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2〕40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2022年5月1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9人调整为182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2246万股调整为2160.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058万股调整为1972.8万股;并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0日,向18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72.8万股,授予价格为3.01元/股。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6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49,755.7426万股增加至151,728.5426万股。

7、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2.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51,728.5426万股增加至151,911.0426万股。

9、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7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6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4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1,911.0426万股变更为151,845.0426万股。

10、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3.002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3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4.5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39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首农畜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工作调动等原因,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及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4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39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945,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8,948,000股。

3、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及“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授予的权益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权益归属明确)可以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剩余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的规定,2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3.002元/股(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因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37名激励对象(均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2.63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18,450,426股变更为1,516,505,426股,具体如下:

公司将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3.002元/股(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因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37名激励对象(均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2.63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3.002元/股(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确定);因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37名激励对象(均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调整后的2.63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相关手续,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减资手续并根据回购注销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首农食品集团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三元股份”)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续租四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交易概述

2011年11月14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向首农食品集团租赁其“西城区鼓楼西大街75号”等七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鉴于该协议已到期,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拟向首农食品集团续租上述七块土地中的四块,坐落地点分别是:“西城区鼓楼西大街75号、昌平区南口镇南口公路东侧、海淀区翠微路26号、丰台区安定东里3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与首农食品集团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金为693.62万元/年,租赁协议有效期至2031年12月27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出租方首农食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15923W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4号

法定代表人:薛刚

注册资本:602053.528319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日

经营范围:对所属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粮食收购、存储、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上经营项目限外埠经营);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百货、体育用品;动物屠宰加工、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烟草;住宿;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旅游服务(以上经营项目限集团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饭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零售机械设备、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

2、股权结构

首农食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首农食品集团全部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经营需求,公司拟与首农食品集团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拟续租首农食品集团位于西城区鼓楼西大街75号、昌平区南口镇南口公路东侧、海淀区翠微路26号及丰台区安定东里3号的4宗土地。租金价格依据评估值确定为693.62万元/年,租赁协议有效期至2031年12月27日。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评估值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是公允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0429 公司简称:三元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