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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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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3-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3-04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9,171,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69,171,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0,000股,并于2020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涉及初琳、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孙秀杰、初亚军、宿迁亚强智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计6名股东,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55,5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6,67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890,000股。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70,002,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225,562,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9,171,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390,500股。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初琳、初亚军、初亚贤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初亚贤先生于2022年4月因病逝世,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出的承诺由其继承人孙秀杰女士继续履行。

(二)根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公司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根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宿迁亚强智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其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9,171,5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