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
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分别于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 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将公司对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197.64万元投资按照财务性投资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扣减完成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32,5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30,302.36万元。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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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相关议案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