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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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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37 公司简称:亿晶光电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庆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3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60,000万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有关本次审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同意聘任张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张婷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江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杨伟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变更也不存在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2)。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栾永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的审慎审核:

1、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60,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交易金额日益增加,现阶段美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

开展以上外汇衍生品交易需进行相关的交易额度设置及审批、预计占用资金管理:

(一)交易额度设置、期限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60,000万元,本议案将提交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二)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此外,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三)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对手均应拥有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它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批准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提出的,有利于提升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60,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60,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情况

近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陈江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婷女士、陈江明先生分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婷女士及陈江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张婷女士、陈江明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婷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陈江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杨伟豪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婷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张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江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陈江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伟豪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杨伟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简历

张婷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主管、经理、投资总监、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陈江明先生,1991年生,中国国籍,安徽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投融资专员、投资主管、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

杨伟豪先生,1997年生,中国国籍,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经济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曾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其余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参考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一9月12日 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杨伟豪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近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代表监事刘梦丽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陈江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梦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陈江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刘梦丽女士、陈江明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以民主方式推选出杨伟豪先生、何瑷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伟豪先生、何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简历

杨伟豪先生,1997年生,中国国籍,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经济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曾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何瑷女士,1997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办秘书。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8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1日(星期一)至09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eging-public@egingpv.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18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8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唐骏先生

董事:刘强先生

副总经理:张婷女士

董事会秘书:陈江明先生

财务总监:傅小军先生

独立董事:谢永勇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18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1日(星期一)至09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eging-public@egingpv.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519-82585558

邮箱:eging-public@egingpv.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常州亿晶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6.83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8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2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常州亿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06、2023-008)。

2023年8月25日,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签订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常州亿晶与长江金租签订的租期为18个月、租金本金为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杨庆忠

4、注册资本:212,946.1116万元整

5、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亿晶光电

被担保方:常州亿晶

债权人:长江金租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融资租赁业务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为常州亿晶控股股东,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科技”,为政府持股平台,非公司关联方)持有14.29%股权,属于对企业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未要求金沙科技提供担保。此外,金沙科技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常州亿晶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金沙科技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金沙科技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88亿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83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5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