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创新的经济学逻辑——读《惟创新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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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学杰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世界各国纷纷把科技创新作为赢得主动、占领高地的重要法宝,更加重视利用科技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惟创新者胜》试图通过回顾人类科技创新史,对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创新战略和路径进行比较研究,分析科技创新的必备要素和主体,提升人们对创新的认知,营造更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找到占领科技创新高地的密钥和法宝。
容错的环境更易孕育创新
2011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将苹果、谷歌、英特尔、奥多比等四家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四家公司相互承诺不抢夺人才。当时,四家公司的市值超过6500亿美元,对加州乃至美国经济都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为了维持市场稳定,避免人才竞争,四家公司签署了互不抢夺人才的协议。可是,加州政府认为,四家公司违反了加州政府鼓励人才自由流动的法律规定。
三年后,法院判定四家公司败诉,并处3.24亿美元的罚金。四家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结果法院不仅维持了原判,还把罚金增加到4.15亿美元。加州政府为何要这样做?作者在书中写道:“加州政府的理由是,只有促进人才流动,加强公司之间的竞争,才能带来长期的科技创新。没有对员工跳槽离职的包容,硅谷将失去活力的本质。所以,加州政府宁可折损最成功的公司也要守卫人才流动的准则。”
当今世界的科技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作者强调,优秀科技人才的成长需要崇尚创新、鼓励探索、追求卓越、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要建立让人才心无旁骛、潜心治研的良好条件和环境。
其中,容错的环境,更容易孕育创新。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指出,正确的结果是从大量错误中得出来的,没有大量错误做台阶,就登不上最后正确结果的高峰。1921年,美国经济学家富兰克·奈特就对创新和不确定风险做了区分,认为不确定风险有统计规律可循,创新没有统计规律可循,因为创新是独一无二的。一项创新能否取得成功,事先没有办法预料,因为创新本身还依赖后续的一系列创新活动。华为有一个蓝军参谋部,其任务就是唱反调。他们具有鲜明的否定性风格,是一批典型的“乌鸦嘴”。华为建立红蓝对抗机制,就是为了让企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华为的包容精神更体现在鼓励试错。任正非曾对研发人员说,不要说什么一次便成功,世界上没有神仙。允许试错、鼓励试错,才是创新文化的核心特质。
创新始于科学,成于资本
创新始于科学,成于资本。从历史上看,资本在创新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15世纪,西班牙和葡萄牙开启了地理大发现,与哥伦布一起去往美洲大陆的,除了他的船员,还有来自西班牙女王的巨额资本。17世纪,荷兰人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强大的资本市场奠定了荷兰“海上马车夫”的地位。18世纪的英国,当资本与技术第一次大规模地结合到一起,带来的震撼效果波及整个世界,从此改变了世界的运行。19世纪,银行家摩根向爱迪生的电力公司注资,开启了电气时代,第二次工业革命爆发。
而今资本市场的发现与筛选机制,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可靠的动力保障。科技创新是一个“烧钱”的工程,而且早期风险比较高,周期比较长。于是华尔街的风险投资家、投资银行家与硅谷致力于技术创新的企业家,都强烈渴望通过技术创新产生高回报,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起一整套资本对技术、市场对企业的优化筛选机制。在这套机制的作用下,分散的社会资金通过资本市场,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创新型企业手中。风险投资家和投资银行家将那些在创新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带入资本市场,在获取高额投资回报的同时,也造就了世界级的高新技术公司。
作者在书中还举了这样一个例子。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是美国超前技术发现和推动机构。在这个可以将科幻小说变为现实的独特部门内,创新是其根本,但在这里工作的人却不是顶级工程师和科学家,而更像是“基金分析师”或者“初创公司的首批员工”。这些人的使命就是去发现技术并“押注”,在对项目进行严格的评估之后,DARPA会直接给予资金资助,而后静待研究成果完成。当然,这种“投资”是有风险的。根据DARPA的历史经验,假如“投资”100个项目,最终能有10个成功,就是可喜可贺了。
资本的力量对推进科研以及科技成果落地的作用自不待言。但是,作者也在书中指出,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有时候也显得“力不从心”,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创新要素没有资本化,没有符合资本的逻辑。要让资本市场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就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创新要素资本化。比如,银行业对风险的控制方式是以抵押和担保为主,不支持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做质押贷款。要改变这个情况,就要加快建立全国性的知识和技术产权评估市场,发展动产抵押贷款,尝试动产支持债券,让技术产权市场和金融市场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现代要素产权的证券化和资本化,全力打造数据与资本高效对接的综合服务平台。
走好创新的最后一步
科技创新大餐的最后一步,就是成果转化。一切科技成果,只有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作者在书中专门用了一个章节探讨了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提出建设科技创新强国,不仅要有技术创新作为支撑,更要有完善的机制对科技成果进行孵化和管理,确保实验室的输出能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科技成果的权利归属问题。1980年以前,美国联邦政府向企业和生产部门授权的专利数量不足5%,高等院校每年被授予的专利从未超过250项,科技成果转化率极低,大量的科研成果被闲置浪费。1980年《拜杜法案》的通过实现了专利的所有权和商业开发权的分离,推动美国科技创新产生了质的飞跃。从1979年到2003年,全美大学每年新的专利许可量从264件上升到3450件。1991年至2000年间,大学专利申请量增加了238%,大学与企业许可协议增长了161%,许可总量达到了2.6万件,其中70%的专利权转让给了初创企业和小公司,全美大学的专利使用费收入增加了5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荐其成员国把“拜杜模式”作为制定和修改本身科技法律规则的重要参考。截至2019年,至少有德国、意大利、法国、日本等15个国家借鉴和移植了类似《拜杜法案》的制度。
同时,作者认为,以我国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案例来看,“四化”是重要推进方向。这“四化”是指体制机制企业化、设立主体多元化、科研攻关集成化和激励方式市场化。其中,体制机制企业化是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理顺各方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要探索产学研用紧密合作机制,尤其是成果、收益、风险共享共担机制,尽可能地确保各方满意。
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
作者认为,创新已经过了单兵作战的时代,因为在分工高度精细、协同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当下,个人在科技创新中很难发挥巨大作用,唯有依靠组织、系统才能实现大变革。
在这个创新系统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主要承担基础性研究和前沿性探索;企业在应用性研究、满足市场化需求等领域发力;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则是为前面三者服务的组织。各主体通过相互合作,共同碰撞出创新的火花,实现知识、技术上的突破和效率上的提升。与此同时,政府在科技创新中也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创新终究是一项经济活动,本质特征是通过对各种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创造新产品、新服务、新市场、新模式、新组织等。因此,创新是对传统的劳动生产的继承和超越。继承的是,都是投入原材料、得出产品,本质上都是一种投入和产出的活动。超越的是,创新活动对要素的要求更高,而且是一种创造性破坏,生产出的新产品将会取代或摧毁一切陈旧的事物。作者认为,从要素的视角看科技创新,要发挥好两个方面的效应:一是规模效应,简单地说就是源源不断地投入人才、资本、数据,从量上取胜;二是配置效应,也就是寻求科技创新中的“索洛剩余”,即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要素利用率,从而实现更高效率的科技创新。未来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要更多依靠配置效应,提高要素投入效率。只有支持科技创新的各类要素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创新的生态才会绿色健康,创新的源泉才会充分涌流、竞相迸发。
从理论上讲,人人皆可成为创新者,但是这得有适宜的创新环境。只有全社会都来关注创新呵护创新,不以成败论英雄,创新者虽败犹荣,才能更加有利于创新生发,迎来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创新繁荣局面。本书通过对创新前沿案例的剖析,打开读者的认知和眼界,即便未来我们做不了创新者,至少我们会成为创新文化的呵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