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注:1 上年同期公司因收到拆迁补偿款,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8,512.71万元。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857.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明显,因此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指标呈现一定幅度下滑。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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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输送设备制造业发展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物料输送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大类下的“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细分为“C3434连续搬运设备制造”下的“输送机械”,具体属于输送设备制造业。
我国输送设备制造业发展起步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国产化技术水平的提高、先进加工工艺的引进,我国输送设备制造业发展迅速。随着国内物料输送设备制造企业不断加大对输送设备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逐渐树立了自主品牌。国内领先企业产品与国外相比,在设备性能、品质等方面已无明显差异,尤其是垂直提升细分领域中,包括公司在内的一些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在专注于研发和产品质量的同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性能,并不断拓展海外市场。
受益于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输送设备制造业保持了较高景气度,其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在供给侧改革及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积极发展行业转型升级,物料输送设备已经成为自动化流水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标志之一。物料输送设备尤其是斗式提升机在工业生产建设中发挥显著作用,环保高效的输送设备需求量快速增长,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方面,发展中国家及新兴经济体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正逐年增长,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深化,助推国内制造业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拓展和长远发展。
为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满足客户多元化、及时性的产品需求,输送设备制造行业通过引入工业机器人和“物联网”技术,提升产线的生产柔性。智能产线的逐渐普及将推动行业智能化、信息化转型,推动产业升级。随着行业技术水平不断发展,市场份额和盈利空间逐渐向大品牌、大企业集中,未来行业将呈现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板链斗式提升机、胶带斗式提升机等多系列输送设备及其配件,广泛应用于水泥建材、港口、钢铁、化工等多个行业,为客户提供环保高效的散状物料搬运解决方案。
1、板链斗式提升机
大规格、高能效板链斗式提升机为公司主打产品,该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水泥建材等行业,主要适用于厂区内水泥等散状物料提升,是水泥生产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板链斗式提升机以钢制链条为牵引构件,具有输送量大、耐久性强、设备运行稳定度高、提升高度高等特点。料斗采用密集型、大容量布置,采用流入式喂料,重力诱导式或离心重力诱导式卸料,运行平稳,适用于提升粉状、粒状和块状物料。相比胶带斗式提升机不耐高温,胶带易老化等缺点,板链斗式提升机可提升温度不超过250℃的物料。相比传统的环链提升机,板链斗式提升机具有使用寿命长、设备自重较轻等特点,在水泥产线中可应用于水泥粉磨、水泥储运、水泥包装等环节。
公司的板链斗式提升机品类齐全,主要包括NBC系列低速板链斗式提升机、NBH系列高速板链斗式提升机、TB系列板链斗式提升机及ZYL中央链斗式提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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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BH300A表示型号为300A的高速板链斗式提升机,300代表斗宽为300mm,A代表斗距,A=304.8mm、B=400mm、C=500mm、D=600mm,NBC系列、NBH系列、TB系列其他型号提升机同理。ZYL1000D表示型号为1000D的中央链斗式提升机,1000代表斗宽为1000mm,D代表双排料斗,若无D则代表单排料斗,ZYL系列其他型号提升机同理。
2、胶带斗式提升机
胶带斗式提升机,牵引构件为耐热高强度钢丝绳芯橡胶带,提升高度可达150m,利用离心重力式卸料,适用于粉状、半磨琢性粉状物料输送。其最大提升速度2m/s,最大提升量2,000m3/h。相比板链斗式提升机,胶带斗式提升机提升高度更高,功耗低、运行平稳,可应用于生料入窑,生料入库等环节。由于牵引构件为胶带,受限于不耐高温、易老化等缺点,胶带斗式提升机一般用于150℃以下粉状、半磨琢性粉状物料的输送,在输送物料种类、温度等方面相比板链斗式提升机具有一定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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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GD1400表示型号为1400的钢丝胶带斗式提升机,1400代表斗宽为1400mm。
3、易损配件
链条、料斗、钢丝胶带系易损配件,运行磨损后需部分更新或全部更新,易损配件寿命一般为2-3年,更换频率较高。料斗是物料输送的直接载体,链条及钢丝胶带则是主要运行和牵引构件。
链条是公司的核心产品,系板链斗式提升机的核心部件之一,其品质对整机运行效率有较大影响。公司链条产品型号较多,具有高强度、高耐磨性等特点。不同种类链条节距、吨位有所区别,适配于型号、输送能力不同的机型,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4、其他输送机
公司生产的其他输送机包括多种其他型号的输送机,主要应用于水平(或倾斜)散状物料的输送,具有结构简单、重量轻、体积小、密封性好、安装维修方便等优点。公司目前开发制造的其他输送机主要有SCD链斗式输送机、FU链式输送机以及MSR埋刮板输送机。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原辅材料、配套件以及必要的外协工序,主要包括钢材、电动机、减速机、耦合器等。公司主要采用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等方式,与众多优质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供应渠道稳定。
公司对于钢材等通用原材料保有一定的合理库存,以保证生产的连续稳定。电机、减速机等配套件客户需求差异较大,公司根据订单组织采购,不预先设置库存。在采购流程方面,技术处根据订单情况,进行产品设计、技术分解并编制物料清单,计划办根据现有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递交采购申请,物控部根据采购申请进行相关采购,根据订单金额大小等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最终由仓储处及品管处进行采购校验。
2、生产模式
公司的核心产品物料输送设备谱系丰富、配件齐全,产品按照不同型号和功能划分为标准产品系列,同系产品具有类似的工艺流程和性能指标。客户根据实际需求选型,结合具体型号提升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确认技术方案。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合同技术方案排产。
公司生产方式主要为自主生产。公司收到客户订单后,技术处按照客户要求进行订单分解,计划办结合库存情况、交货期限、生产状况等制定生产计划,车间接到生产计划后制定具体的生产任务并组织生产,将任务分解到各个车间及生产线,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由品管处对质量监督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库。
公司充分衡量自有产能及场地空间等因素,对少量非核心工序采用外协生产模式,如主轴热处理、滚筒包胶等,通过专业化分工,集中生产资源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关键环节。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工艺要求进行加工,产品验收合格后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有利于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客户关系维护,公司可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动态,建立畅通的市场信息反馈渠道,把握市场机会。
根据采购习惯及采购目的不同,公司客户主要分为终端客户及非终端客户,并以终端客户为主。终端客户通过商务谈判、招投标等方式与公司直接达成业务合作,主要为国内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及其集团采购平台,包括华润水泥、红狮集团、山水水泥等。非终端客户并非公司产品的最终使用者,这类客户向公司采购后,由公司直接发往实际用户或工程项目所在地,实现产品销售,包括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
(四)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国内先进的物料输送设备制造商之一。成立以来,公司深耕垂直物料输送设备制造行业,经过20多年的稳步发展,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以及综合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板链斗式提升机、胶带斗式提升机等多系列输送设备及其配件,先后被认定为“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著名商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水泥建材、港口、钢铁、化工等多个行业,为客户提供环保高效的散状物料搬运解决方案,主要客户包括中国建材、华润水泥、海螺水泥、金隅集团(冀东水泥)、山水集团、华新水泥、红狮集团等国内知名水泥生产商,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水泥行业百强供应商”。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方针,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先后取得CE认证、ATEX防爆认证等产品资质认证,客户辐射东南亚、中东、非洲、美洲等地区。
(五)业绩驱动因素
今年以来,国民经济整体呈现恢复向好态势,但工业生产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大压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1-6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3,884.6亿元,同比下降16.8%;其中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23,874.7亿元,下降20.0%。公司下游客户以水泥行业为主,今年以来房地产投资持续下行,基建对水泥需求支撑力度不强,导致水泥行业需求收缩明显,部分客户对物料输送设备需求放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69.00万元,同比下降19.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992.07万元,同比下降27.72%。
在市场拓展上,面对严峻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及时跟进和调整经营策略。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缩短产品交货期、提高服务响应速度等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延伸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努力提升在港口、钢铁、化工、粮食等行业的市场占有率。
在内部管理上,深入推进“三体系”管理和运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泰输送顺利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再次通过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全面完善各岗位质量、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内部管理更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基固本。
在技术研发上,坚持自主研发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投入1,221.5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5.64%。公司积极推进链斗式提升机尾部运行平稳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输送机壳体自动化焊接工艺研发项目、多排料斗胶带斗式提升机研发项目等,推动现有产品工艺改进及新产品研发,满足下游客户更大提升量、更高提升高度等需求,同时保证设备运行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1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不断巩固技术优势。
在募投项目建设上,全力推进“年产300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为公司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本项目已于2023年8月取得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确认项目已具备竣工规划确认条件,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正在同步进行,未来产线将实现高度自动化和信息化,打造智能化工厂,保证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同时柔性化生产保证交付及时率,为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青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42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会议由董事长徐青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青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与红狮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利于公司巩固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红狮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4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慧娟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监事倪慧娟女士回避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46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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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47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7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16.68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6,767,9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399,144.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8,368,764.0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2月14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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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差异系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与民生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和泰链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链运”)与民生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和泰输送设备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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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847,282.10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置换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部分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存在尾数差异。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有效期内,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大额存单余额为4,2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726.63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使用等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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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48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3年度原预计额度概况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泰机电”)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哈巴河县阿山水泥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哈达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万元;预计2023年度与比照关联方管理的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福建金牛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50万元,其中红狮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交易额度为2,000万元,福建金牛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交易额度为150万元。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本次增加2023年度预计额度概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青先生、关联监事倪慧娟女士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增加向红狮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整机及配件的交易额度,调整后与红狮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本次调整后,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及比照关联方管理的主体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230万元,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增加预计额度的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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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金额均不含税。
二、关联交易主要情况
1、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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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红狮集团下属子公司包括同一集团下的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缙云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龙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库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邻水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红狮集团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国家重点支持的十二家全国性大型水泥企业之一。根据红狮集团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其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其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增加与红狮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利于公司巩固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
上述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购销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红狮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与红狮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监事倪慧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了解相关交易的背景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交易将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交易原则,增加预计额度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司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影响。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民生证券对和泰机电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49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15至2023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9、涉及公司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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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9月8日下午16:3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美华、方青
联系电话:0571-22913450
邮箱:hota@hota.com.cn
传真:0571-22821040(邮件及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
邮编:311222
2、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225,投票简称:和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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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证券账户号码等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意见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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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的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