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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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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3月,公司与先导药业签署了《关于东营力达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力达医药30%的股权转让给先导药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300万元。截至2023年1月31日,先导药业仅向公司支付190万元股权转让款项,标的股权尚未交割过户。2023年4月,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先导药业的违约事项向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文书并获立案,法院于2023年8月10日开庭审理,2023年8月23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2023年4月,公司获悉日景矿业铁石尖金矿300t/d采选工程项目无法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3、2023年6月13日,宝莫环境参与了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2023年驱油用聚丙烯酰胺Ⅱ型框架协议材料采购的投标。2023年6月20日,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tpfront/)公示了招标结果,宝莫环境以第一名入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2023年驱油用聚丙烯酰胺二型框架协议采购招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4、2023年6月1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昊先生有关股票质押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5、2023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6、2023年8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远期收购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远期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和《关于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7、2023年8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昊先生函告及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吴昊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陶旭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充分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