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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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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潮先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70,936,081.39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64,952,958.28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983,123.11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前述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本次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募投项目为“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5G零部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在场地设计、设备调整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对各个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并对各个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前述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鹏臻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70,936,081.39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64,952,958.28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983,123.11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本次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募投项目为“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5G零部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在场地设计、设备调整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对各个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并对各个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17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4,952,958.2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83,123.11元,共计370,936,081.39元。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3年7月7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498.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5,692,067.32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30.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96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置换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370,936,081.39元,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金额,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资金安排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518Z0929号《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64,952,958.2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983,123.11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6个月,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4,952,958.2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83,123.11元,共计370,936,081.39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4,952,958.2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83,123.11元,共计370,936,081.39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4,952,958.2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83,123.11元,共计370,936,081.39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致尚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3、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5、《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3年7月7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498.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5,692,067.32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30.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96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全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引进先进生产设备,优化工艺流程,进一步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公司产品品质,进而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引进行业人才、购置先进实验设备,有助于公司加强在精密电子零部件、电子连接器及5G通讯等领域的基础研究,跟踪前沿技术,实现核心技术突破,进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以及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包括项目建设场地的合理配置、工程设计优化、生产线布局、设备设施遴选、公司产品迭代升级等方面。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研发和核心技术竞争力,公司从长远发展和审慎经营角度出发,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内部投资结构优化调整,以充分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内容

本次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募投项目为“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5G零部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在场地设计、设备调整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对各个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并对各个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

1、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2、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3、5G零部件扩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本着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原则,对募投项目的厂房购置、设备购置等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内部投资调整,旨在优化募集资金投入结构,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及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的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及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的情况。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3、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