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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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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75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截至2021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越南专户为美元账户,其账户本期支出按照当年度1月至6月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入“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越南专户本期期末余额以2023年6月30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折算差额计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021年3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此次募集资金涉及子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方便子公司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分别与全资子公司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全资子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和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HO CHI MINH CITY BRANCH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账户为越南项目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余额为3,153,927.09美元,按照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21年3月25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10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出具了《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040号)。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358,131,282.05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3年上半年,公司共使用77,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赎回,共获得530.52万元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调整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盛夏厂模组生产项目结项;越南厂可穿戴设备项目增加非模组类产品(包括工业类、通讯类、云端类产品等)投资并延期至2024年四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延期至2023年三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由100,000万元调减至70,000万元;将盛夏厂模组生产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节余资金(含利息)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的项目建设及归还借款,资金总额6,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按照人民币兑美金汇率7.17:1测算,具体金额以实际换汇金额计算,差额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疫情原因,盛夏厂芯片模组生产项目投资进度晚于预期,市场需求和客户订单情况也发生了变化,该项目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人民币79,283.01万元,公司计划以此时点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此外鉴于该项目为盛夏厂的技术升级项目,其实现的效益无法分割统计。

注2:由于疫情原因对项目投资安排造成影响,市场需求和客户订单情况也发生了变化,2023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项目调整延期及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

注3: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尚未投资完毕,2023年上半年,该项目实现净利润折合人民币2,835万元。

注4: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尚未投资完毕,2023年上半年,该项目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348万元。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方便股东参会,公司提供通讯参会方式。股东完成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后,公司将提供参会链接。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对通讯参会的股东进行身份验证,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以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为方便股东参会,公司提供通讯参会方式。股东完成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后,公司将提供参会链接。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对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进行身份验证,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以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14点15分

召开地点:日月光集团总部1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黄江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9)。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具体详见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参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实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

4、登记传真:021-58968415

5、登记邮箱:irusi@usiglobal.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